4岁女孩溺亡大海的教训!父母应有安全意识,避免将孩子置于险境

大树成长营 2023-10-19 16:51:34

10月19日中午,等来的不是奇迹,上海4岁走失女童遗体在宁波镇海一个滩涂被发现,警方确认“无暴力性损伤,符合溺水死亡特征”。这意味着此前各种猜测都不准确,“小女孩走向水边时不慎摔倒,消失在海浪中,14天来被海浪冲到了100多公里之外”。

作为家长、作为网民,大家都无比心痛,毕竟,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就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同时也给我们带来更多的教训和思考,只希望悲剧不再重演。

一、监护人要真正尽到监护和家庭教育的责任

有网友强烈建议,父母带未成年孩子失职失责立法,以法律为准绳,凡是因父母及家人不负责任,失职失责造成孩子生命危险定刑法办。其实,这样的呼声并不低,但要真正落到实处,并不容易。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确实应全力尽到责任,但如果失职到底如何处罚,操作起来有难度。

2022年1月1日,新修订的《家庭教育促进法》专门讲到“家庭责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在很多专家看来,这位父亲,或者这个小女孩的家庭,未能尽到家庭教育的责任。

二、父母应有安全意识,避免将孩子置于危险境地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危险,但危害最大的还是意外伤害,目前已经超过其他疾病,成为儿童健康的头号“杀手”。研究显示,意外伤害已经成为影响儿童生命安全、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至关重要的因素,也是我国14岁以下儿童死亡的首位原因,而且死亡率高、发生率增长速度快。

儿童意外伤害类型主要包括:交通意外、交通意外、意外跌落、烧伤烫伤、溺水意外等,其中溺水发生的容器、地点五花八门,脸盆水缸、浴池、游泳池、江河等都可惹祸。在水缸、浴池溺死的多为0-4岁儿童,在水渠、池塘或水库中溺水的多为5~9岁儿童,游泳溺水多为10~14岁儿童。

这次发生在野海滩的溺水事件,如果家长不把孩子带到海滩玩,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即使带孩子去玩,也必须让孩子在你视线范围里。这次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即使是一瞬间的疏忽,也可能导致无法挽回的后果。作为家长,我们应该时刻保持警惕,带孩子游玩尽可能选择有安全保障的场所,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确保孩子的安全。

三、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根据孩子的年龄阶段和成长特征,进行合适的安全教育,也是家长应尽的责任。《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指出,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同时,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也应该加强对于孩子安全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孩子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有网友指出:这个父亲自身缺乏安全意识,也没有意识到海滩的危险性,更没有给孩子做好安全教育。如果他能够提前了解海滩的情况,教育孩子一些基本的安全知识,或许这次的事件就不会发生了。

四、营造社会氛围,提升社会和公众安全意识

有一个视频,讲的是一个孩子在游泳馆6分钟溺亡事件,一位男性冷漠地站在小男孩旁边,眼睁睁看着孩子溺水,6分钟才伸手,从而错过了最佳救援时间。这位小女孩夜色中跌倒到海滩边,周边是否有人看到,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都期盼,人们能伸出援手,或提醒一句,或拖她一把,举手之劳或许就挽救了一条性命。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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