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50%用于农业农村,中央要考核了

建设看三农 2024-04-13 00:01:16

通知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 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要求,中央农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的考核办法》。

《办法》明确,通过年度和“十四五”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各地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分年度稳步提高,到“十四五”期末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应达到土地出让收益50%以上的同时,不低于土地出让收入的8%;或达到土地出让收入的10%以上。

《办法》坚持目标导向,按照简捷易行、科学有效的原则,对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的范围及核算方式等进行了明确。

这是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去年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中的要求:

把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情况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作为中央一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督查的重要内容。

加强对土地出让相关政策落实及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审计监督,适时开展土地出让收入专项审计。

建立全国统一的土地出让收支信息平台,实现收支实时监控。严肃查处擅自减免、截留、挤占、挪用应缴国库土地出让收入以及虚增土地出让成本、违规使用农业农村投入资金等行为,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继土地出让金由自然资源部门征收转为税务部门征收之后,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的考核也要进行了,中央这是要动真格了!在中国城镇化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土地财政,从此将发生重大变化。中办、国办《意见》表示,长期以来,土地增值收益“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城”,直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偏低,需要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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