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众瞩目的“两会”,在京隆重召开,在此会议上,诞生了第十三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在这里和大家共同学习,这一纲领性文件。
在这一重要文件中,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格外引人注目,土地与农民的利益。,息息相关,土地制度,自然就显得格外重要,一个好的制度,能够很好的保护农民的利益。

这次“两会”上,土地制度的改革,重点在三块地上,进一步下功夫,这三块地分别是,承包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
众所周知,第一轮土地承包合同是三十年,到期会再延长三十年,原来搞得是省里的试点,这次深化改革,这样的试点,进一步推动扩大到整省。
试点范围明显扩大,确保承包土地,总体平稳地往下顺延,以便实现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性和完善性。简而言之,即是试点由局部扩大到了整省。

作为承包者主体的农民来说,政策不变,合同顺延,是十分有利的,以防由于土地的频繁变动,在此之前的土地投入,会白白流失。
如果不变,这些投入,就会保全下来,继续发挥着效益,以后还会加大这样的土地投入。
另一块地就是宅基地,之前文章也介绍过,严禁城镇人口下乡购买老宅和宅基地,严禁退休干部到农村购地建房,这是两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就保障了农民的切身利益。

另外,农民合法取得的住房宅基地,还可以通过入股合作等方式,进行盘活利用,这是在宅基地改革过程中,守住红线的情况下进行的。
三块地的最后一块,就是集体建设用地,要进行入市改革,重点是完善集体和农民利益的分配关系,确保建设用地的存量入市,严格控制增量,让农民在入市过程中,分享财产收益。

如果说前两块地的政策,有利于农民的利益收入,那么第三块土地的政策,则是直接让农民参予分享财产收益。这是多么大的惠民政策。
这真是在制定政策之先,首先想到的就是农民的利益,以农民为先,以农民为本,只有这样,农村才能够得到大的发展。农民的利益,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

土地对于种地的农民来说,就是命根子,有几亩土地,就能够生产出粮食来,有了粮食,就不怕挨饿,俗语说“家里有粮,心中不慌。”有了粮食,家里大人小孩也不至于挨饿。
这是最朴素最浅显的道理,也是最精辟最深奥的道理,作为种地的农民,再深的道理也理解不了。
只要不挨饿,就心满意足了,前提是不失去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