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含热泪致信福建高院金院长:无辜民企为何莫名被负债?

桃儿爱游戏 2025-04-27 15:13:47

为何前田集团老板何优仙(日本籍名“前田优仙”)能够操纵司法审判?民企福州美鑫捷公司请求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金银墙院长拨乱反正,特致信如下:

2023年9月,闽系地产知名放贷人——前田集团老板何优仙(日本籍名“前田优仙”)在自己以前田集团0元的价格收购其妻子林秀芳对王子乐等人可能的债权、代林秀芳进行诉讼无法胜诉后,即刻发动其以身为“老赖”的妻子林秀芳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一模一样的诉讼称:王子乐等人于2017年至2018年期间陆续向其借款,并根据2019年3月4日的《附表》、2019年4月4日的《借条》、2019年10月23日的《补充借款协议》及若干份《确认函》为主要证据,主张王子乐等人尚欠其借款本金5.3亿元,月息率为2.5%。2020年9月至11月,王子乐等人用房产抵偿借款利息9955余万元,剩余借款本息均未结清。

经审理,福州中院陈雁兰法官在(2023)闽01民初1100号案中判决:“美鑫捷公司应对1.926亿元借款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即是说,王子乐等承担5.3亿元及利息的还款责任中,1.926亿元由美鑫捷公司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令人费解之一——上述全部《借条》、《附表》、《补充借款协议》、《确认函》等均没有美鑫捷公司签章确认,即便王子乐等与林秀芳的借款为实,与美鑫捷公司又有什么关系呢?美鑫捷公司与林秀芳之间没有借款合同,却要偿还高额的借款?实际上,美鑫捷公司对于林秀芳与王子乐等人的借款事宜完全不知情,对于林秀芳和王子乐等人为何将美鑫捷公司与福州可人贸易有限公司、福州前诚置业有限公司、福州特艺城珠宝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的四笔往来款列为他们之间的借款完全不知情。美鑫捷公司有理由怀疑林秀芳、何优仙(前田优仙)和在逃的王子乐串通炮制虚假《借条》、《附表》,将原本正常经营的美鑫捷公司无端被拉入该笔双方借款漩涡中,现在还要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您说冤不冤。

令人费解之二——福州中院陈雁兰法官判美鑫捷公司仅承担1.926亿元的共同还款责任,理由是王子乐等与林秀芳、何优仙(前田优仙)双方签字的《附表》中列明25笔款项、总额5.3亿元,其中美鑫捷公司与可人贸易公司、前诚置业公司、特艺城珠宝公司等三家公司的四笔往来款涉及1.926亿元,以此推断美鑫捷公司收了林秀芳向王子乐等人出借的1.926亿元。但是,在福州中院(2023)闽01民初1100号案《庭前会议》第22页记载,原告林秀芳表示:“确认5.3亿的款项并不是附表款项形成的,而是从2015年至2019年期间可能涉及的上百笔、数百笔往来款项形成的……”。即是说,原告林秀芳认为《附表》中所列的25笔款项并不形成5.3亿元的借款,而是更多的往来款项形成了5.3亿元借款。这25笔款项包括了4笔涉及美鑫捷的款项。那么,原告林秀芳本人都矢口否认的不确定款项,怎么就变成了人民法院判决美鑫捷公司应承担1.926亿元共同还款责任的依据呢?这个依据原告林秀芳都否认、认为不确定啊!

令人费解之三——《附表》所列美鑫捷公司收取的总计1.926亿元四笔款项来源分别是可人贸易公司、前诚置业公司、特艺城珠宝公司,这是该三家公司与美鑫捷公司之间的往来款。美鑫捷公司当庭提交了这四笔款项所对应的往来款证据。美鑫捷公司在2017年9月5日、2017年11月6日、2018年1月30日、2018年9月30日先后向前诚置业公司、可人贸易公司、特艺城珠宝公司转账8000万元、8000万元、3000万元、1180万元;而该三家公司分别在2017年9月22日和25日、2017年11月7日、2018年3月21日、2018年10月8日通过相同账户向美鑫捷公司返还前述往来款。如此清晰对应的转款流水证据,怎么也变成陈雁兰法官认定“现美鑫捷公司未对前述款项的去向作出合理解释,也未能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呢?

令人费解之四——经福建中正恒瑞会计师事务所对美鑫捷公司与该三家公司所有账户往来(从2016年11月16日至2019年2月27日)全面审计后,得出该三家公司总计向美鑫捷公司总计转账445,029,800元,而美鑫捷公司总计向该三家公司转账462,334,800元,美鑫捷公司还多向该三家公司支付了17,305,000元。美鑫捷公司没有欠该三家公司的钱!更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欠林秀芳的钱!退一万步说,即便王子乐借美鑫捷公司的账户收林秀芳的款,美鑫捷公司也全部、快速、原路转回了。美鑫捷公司账户根本没有余存所谓林秀芳的任何款项,又怎么承担共同还款义务呢?

令人费解之五——涉及金额如此巨大的借贷纠纷,美鑫捷公司等一直向法院提出应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全面审计双方间的账务往来,把账算清楚明白,把事实真相还原出来,最终看看有没有欠钱?到底欠多少钱?但福州中院陈雁兰法官大概觉得太麻烦了,不仅在开庭时就一个人面对诸多原、被告,让其他合议庭成员“休假”,对这个算清楚账的申请置之不理,甘愿认定一个粘湖涂账进行草率判决。

令人费解之六——《附表》所列美鑫捷公司收取的四笔款项发生在2018年10月8日之前,当时王子乐控股的厦门市源泉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并不是美鑫捷公司的控股股东,王子乐也并非美鑫捷公司的法人。该四笔正常公司间业务往来的交易流水与王子乐如何扯上关系的?!如何表明王子乐尚未与美鑫捷公司发生关系前,就将王子乐对林秀芳的借款用于了美鑫捷公司的生产经营了?从天而降,梦里生成?实际上,王子乐于2019年11月25日至2022年2月8日期间收购美鑫捷公司并担任美鑫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子乐与林秀芳串通一气、炮制债权、妄图达到经虚假诉讼分赃的惊人目的。王子乐和林秀芳将王子乐尚未进入美鑫捷公司时将美鑫捷公司与其他公司的往来账私下认定为王子乐对林秀芳的借款!欲加之债,何患无辞!美鑫捷公司莫名其妙被负债!

林秀芳和王子乐为何要串通一气、炮制债权、虚假诉讼呢?因为王子乐名下没有任何财产,近年因为生意不顺、股东矛盾而逃遁至国外,在此之前与林秀芳达成的分赃协议为其未来生活留下了丰厚的财富。因为,美鑫捷公司在福州中院(2023)闽01执569号案中,有约1.8亿元已执行财产!只要让美鑫捷公司担负还款义务,这笔执行财产就是林秀芳所有的,也就是王子乐可以私下分得的后半辈子零花钱。

案件上诉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5)闽民终86号】。此时,最高法院巡查组正在进驻巡查福建高院方方面面的工作,相关干扰理应能够尽可能地得以排除,能够公平审查事实。美鑫捷公司也已向最高院巡查组反映情况,但令人意外的是,在福建高院对本案进行审理期间,何优仙(前田优仙)和林秀芳竟然串联9名省人大代表签字干预该案,向福建高院递交监督件,试图继续干预福建高院的公正司法。何优仙(前田优仙)作为人民法院监督员果然神通广大,充分利用了人民代表的权力。

美鑫捷公司在漫长的诉讼期间,前田集团起诉被驳回裁定尚未收到,林秀芳起诉已经立案,致使美鑫捷公司先后被前田集团、林秀芳先后无缝对接地诉讼保全其名下资产5.3亿元,美鑫捷公司名下账户、财产全线被冻结。不同许多民企遭遇异地公安机关的“远洋捕捞”不同,美鑫捷公司是在本地法院的“近海围猎”下,莫名背负了巨额债务,正常经营已全面瘫痪,濒临破产!

这似乎与近阶段中央到地方诸多保护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的精神不符,似乎与中央要求司法机关应该秉公、审慎不能将民营企业逼上绝路进行蛮横执法的精神不符吧!但现在经济不景气的世道,各种抢钱、抢财的方式日新月异、屡见不鲜、花样频出。美鑫捷公司饱含最后一滴热泪,祈盼福建高院金银墙院长能够抓出无形之手,清风正气,打破藩篱,拨乱反正!(来源:搜狐)

0 阅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