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官你看,这是我们正在建设的液化气储配站,正是有了你们的建议和帮助,我们才能痛下决心整改问题,并以此为契机升级改造设备,消除企业发展的短板和隐患……” 6月17日,在储配站建设施工现场,某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负责人向前来回访的石柱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徐文婧介绍到。
看着施工现场井然有序,徐文婧不禁回想起几个月前在该企业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
“车身没有张贴警示标志,液化石油气运输明显不规范。”2024年2月的一个傍晚,一辆载满液化气罐的小货车匆匆驶过石柱县城某十字路口,拐进了一家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这一幕引起了“益心为公”志愿者的注意。
带着疑问,志愿者走入这家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发现站内几名工人正在小货车旁忙碌,数十个液化气罐露天摆放在墙角,有的经风雨侵蚀已锈迹斑斑,一旁的安全管理公示牌字迹斑驳,内容难以辨认……“仅一家储配站就存在这么多安全隐患,这可能不是孤例,我得及时在‘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上反馈这个问题。”
接到线索后,石柱县检察院迅速成立专班,对全县液化石油气企业进行走访调查,发现该行业普遍存在向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个人充装液化气的违法行为。此外,部分企业存在防静电设施损毁、重点位置缺少警示标识、卸车操作规程缺失、未建设瓶库房等问题。
“液化石油气是具有燃烧爆炸特性的危险物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企业和相关监督单位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2024年3月6日,该院向县经济信息委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督促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检察机关的建议确实让我们感受到一些压力,但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通过积极整改,完善相关制度,企业经营也合规了。”在该院的监督下,违规经营的液化石油气企业制定了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和人、车、物出入管理制度,同时在厂区内设置了瓶库房,更换了破损的警示标志和公示牌,各类安全保障设施设备也焕然一新。
“解决石油液化气违法经营问题既要治标也要治本,要根治液化气违法经营乱象,就要找到企业经营的难点和痛点。”案件承办检察官徐文婧表示。针对调查中发现的当地部分企业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建站时间早、规模小,设施设备严重老化等问题,该院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县应急管理局、企业负责人等多方参会,为企业未来发展出谋划策。
根据座谈会意见,该企业迁建至工业园区,并计划建设一座储量为200立方米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升级后的储配站充装更安全,运输更规范,既方便消费者也有利于企业经营发展。”企业负责人对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
此外,石柱县检察院与县经济信息委通力合作,开办普法大讲堂,组织当地4家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集中学习相关规定,同时组织59名从业人员开展培训与考试,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
“从人员到设备,从制度到行动,都要严守红线,行业发展才能行稳致远。”看着正在修建的储配站,徐文婧耐心嘱咐企业负责人。下一步,石柱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案促治,用企业带动行业,让公正司法与企业发展同频共振,让检察监督与行业管理同向发力,共同织密检察护企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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