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程招标,一中标人疑似串标,查询显示两公司多处信息相关联

报人老张 2025-04-17 11:49:03

近日,厦门市海沧区一道路交通工程绿化项目,在招标过程中,因一名中标人候选人与同时参与招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疑似为同一人,存在多处关联经营关系,而涉嫌围标串标。

据了解,案涉“海沧货运通道疏港互通立交绿化工程(施工)(重新招标)”项目的主管单位为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业主方为厦门路桥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厦门路桥百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案涉项目位于厦门市海沧区疏港互通,项目需完善绿化总面积约73575 ㎡,其中已实施绿化区域需梳理完善绿化面积约21677㎡,未实施绿化区域需新增绿化面积 5189 ㎡,本次招标建安费约991万元。

2025年2月14日,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案涉项目的招标结果显示,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福建某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结果公布后不久,有细心人发现,福建某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某泽公司”)与此次参与招标的另一公司福建某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某坤公司”),疑似存在诸多关联之处。

经“企查查”查询显示:“某泽公司”单位登记电话(0599-88XX28)与“某坤公司”单位登记电话一致,两公司电话及邮箱在各地分公司也出现多处重合;税务年报信息属同一财务邮箱号,疑似属同一财务申报;“某泽公司”单位登记邮箱号(254xxxx08@qq.com)与“某坤公司”登记邮箱号一致;从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变更情况看,某泽公司的负责人变更前为魏某某,与某坤公司多地分公司的负责人魏某某为同名同姓疑似为同一人。以上情况均证明两公司疑似属同一人管理企业,为关联企业。

知情人称,在此次招标中,“某坤公司、某泽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实属杨某某一人编制,按招标文件规定属于相互串通投标,应当否决两公司的投标资格,所参与的投标结果无效。

还有,在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搜索“某坤公司、某泽公司”的投标记录,频繁共同参与同一项目,疑似存在关联性投标,两公司疑似属于同一人管理。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某坤公司、某泽公司的涉诉信息发现,两家公司因民间借贷事宜作为共同被告被起诉,也能证明两家单位疑似关联企业。

此外,公开资料显示,某泽公司本次投标的项目总工“刘某某”有在建项目,与其在投标文件《承诺函》中所承诺的“拟委任的项目总工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任职”不符,证明该单位未如实按照事实填写,其获得第二中标候选人的行为可能存在虚假承诺。

相关法律人士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串通投标等手段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等相关规定。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某泽公司的行为可能构成违法串标。

有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表示,针对某泽公司和某坤公司在此次投标中存在的问题,主管单位、业主方和招标代理人应当依法对两公司的投标文件、投标过程开展技术鉴定,核查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码及硬件信息,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同时,也应当依法取消“某泽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实施行政处罚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采取一系列惩戒措施。

业内人士认为,若上述情形被查实,主管单位和业主方应当重新组织招标或依法确定合法中标人,并对涉事企业及责任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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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人老张

简介:原中华工商时报记者,广东记者站站长,作家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