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东方市三家镇乐安村村民符克清实名举报村委会主任符某辉及其团伙涉嫌破坏生产经营、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案件引发舆论关注。据举报材料显示,该案涉及土地纠纷、财产损毁及司法程序争议,目前相关犯罪人员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举报称20余年纠纷未解
符克清在举报材料中称,自1999年起,时任村委会主任的符某辉多次毁坏其种植的桉树林、芒果树,并强占土地。2004年,符某辉被指带领数十人砍伐芒果树、焚烧其房屋并打伤工人。符克清表示,其多次报案,但案件处理过程存在波折,包括2004年立案后曾被上级部门叫停,后经持续信访于2005年重新立案。
●涉恶团伙案司法程序引争议
根据东方市公安局通报,2023年12月,警方在省公安厅指导下侦破以符某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吉某波、卢某发等多名人员,指控其涉嫌破坏生产经营、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但举报材料称,部分人员被刑拘后短时间内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引发质疑。
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符某辉团伙“不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并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部分人员不予批捕。2024年3月,符某辉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批捕并移送起诉;6月,吉某波等三人犯罪事实亦被移送审查起诉。
●案件仍在司法流程中
公开信息显示,此案涉及多起陈年积案,部分事实跨度超过20年。目前,符某辉等人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吉某强、符某和等4人仍处于取保候审状态。根据我国刑事诉讼程序,检察机关将依法对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符克清在举报材料中提出对司法机关履职情况的质疑,并主张赔偿经济损失。法律界人士指出,对于历史遗留案件及涉恶性质认定,需严格依据证据标准和法律规定审慎处理。截至发稿,东方市纪委监委、公安局及检察院未就举报内容作出进一步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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