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案件回顾
“你们不要我的女儿就还给我,不能杀了她啊,天底下怎么有这么狠心的人啊?”悲痛欲绝的母亲老泪纵横,她年仅24的女儿因所托非人,被婆家一家杀死,这该是多么的心痛。
“是你女儿自己不跑,怪的了别人吗?他要是跑了还能被砍到?我儿子也不用被抓走了!”说话的正是被害女子的婆婆,听她的言语也能大概猜测出被害女子在他们家的日子并不好过。
这一切还要从二人谈婚论嫁开始说起。二人是自由恋爱,因此当时两家商议结婚的事时也是比较简单。女方家要求8万彩礼,结婚后也带回去了6万作为两人生活的家庭基金。
但男方张某家却觉得自己损失了两万元,张母气急败坏的把女方芳芳带过去的6万元也没收了,美其名曰替他们保管。
结婚不多久,芳芳就怀孕了,几年间陆续为张家生下一男一女。这本是大家都很羡慕的好家庭,可是这一切都毁在了芳芳的丈夫张某和婆婆张母手里。
张某是一个好吃懒做的人,做着一份不太挣钱但比较清闲的工作,平时也不管自己的儿子女儿,全部都让芳芳在家里看孩子。自然而然,芳芳也是没有工作的。芳芳婆婆把彩礼没收,又把张某整的钱全都捏在手里,芳芳的日子并不好过。
此外,张某还时不时的找事吵架,这让芳芳很是生气。无可奈何之下就向张某提出了离婚,但张某家毕竟是在农村,传统的观念十分的根深蒂固,决意不同意离婚。
芳芳也只能为着两个孩子妥协,暂时把离婚的事搁置了。可这种想法已经在张某心里留下了不满的种子,想着自己的媳妇不想跟自己过日子就很烦,对芳芳找事更是家常便饭。
那日喝了酒的张某回到家,看到芳芳在给苦恼的女儿哺乳,他听见女儿的哭声变得愈发烦躁。随即走向了厨房,拿起一把水果刀向芳芳砍去。共计砍了八刀,刀刀致命。
事后,芳芳的恶婆婆还说是芳芳自己不跑,怪不了别人。而他们也对芳芳的后事不闻不问,去世五天仍没有一个婆家的人出来料理芳芳的后事。这让芳芳的家人悲痛之余也充满了愤怒,为了讨厌说法直接将自己女儿的灵柩封在了男方家门口,来了个“封门葬”。
女方家人是想要为女方伸张正义,但方法不够恰当。由于影响不好,女方的尸体据说不久就被滑县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运走了。
男子张某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警方带走。可张家人还想要芳芳娘家出具谅解书免除自己儿子的刑罚,简直是痴人说梦!
【法律分析】
案件中的张某无疑是触犯了故意杀人罪。他在激情的状态下将芳芳杀害,连刺八刀,刀刀致命,可见是恶劣至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的张某在芳芳没有招惹他的情况下就将芳芳杀害,他非法剥夺了芳芳的生命,让一个24岁的年轻女子丧命黄泉,这在我国的法律上已经触犯了故意杀人罪的的罪名。
此外,张某实施杀害的手法极其残忍,已经达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最终案件审理张某故意杀人,判处死刑。
但案件中的芳芳娘家人的做法是否合理呢?芳芳娘家人为了帮女儿伸张正义,将女儿尸体砌入张家房子里实行“封门葬”,实际上也是不合礼法的。
中国人讲究入土为安,芳芳娘家人将其遗体放在家中。时间长了气味难闻不说,邻居也会因此感到害怕。或许他们也在一定程度上犯下了扰乱社会秩序罪。
自己的女儿无辜惨死,作为娘家人是该为其伸张正义。但伸张正义也要讲究方式和方法,不能因为自己的一时之气就做出这样不合法的行为。
张某因自己的冲动行为而接受法律的制裁,判刑时虽是死刑,但是缓期一年执行,这也让关注这件事的大众感到气愤。因为死缓和立即执行的死刑还有所不同。在死缓期间犯人有可能会因为表现良好而获得相应的减刑,所以民众才如此气愤。
但无论如何,法官对犯人的判决都是依照着相应的法律法规,遵循着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的原则进行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