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锋
四川省绵阳城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何军,被指为报领导“知遇之恩”,根据领导“指示”先后12次在多个项目中盲目“上马”,执行上级错误指令,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达数亿元。青锋认为,表面上看是报领导“知遇之恩”,实则仍为政治攀附,甚至还有为个人谋求私利之图。
何军案暴露出的,或许是现实中存在的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
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披露,何军早前在绵阳富乐公司任职期间一度不被领导重视,不受重用。这其中有其“性格软弱,缺乏担当”的原因,但何军并不这么认为,且不从自身找原因,补短板,而是认为,“朝中有人好做官”“大树底下好乘凉”,并在逢年过节之际,“亲自登门,或安排下属,以拜节名义向多名直接领导(另案处理)送上礼金,竭尽所能拉关系、攀感情、套近乎”,得到绵阳游仙高新区党工委时任书记蔡某某信任,经蔡某某向组织推荐,何军担任了园城公司董事长一职。
如果说仅仅是为报领导“知遇之恩”,那何军在2017年10月,按照蔡某某安排,不经考察论证及风险评估,就投资3500万元参股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5%股份,导致其担任公司董事长的园城公司出借资金1860万元至今未收回,就应该说已经算是报恩,并从此可以给提拔自己的蔡某某以交待,尽可能避免国有资产的损失。
令人难以理解的是,何军在担任园城公司董事长期间,竟先后12次根据领导“指示”,让多个项目中盲目执行上级错误指令,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达数亿元。这就不是报“知遇之恩”那么简单的问题了。
坦率地说,连续12次执行上级错误指令,实质上就是还想通过这些项目的上马,在领导那里捞人情,搞政治攀附,为自己进一步升迁打基础。类似何军如此而为,恐怕现实中并非极个别存在。而正是何军类似行为,不仅让国家利益受损,严重破坏当地营商环境,还在老百姓中造成极坏影响。
何军所谓的报领导“知遇之恩”,除了攀附,恐怕最要害的还在于为自己谋求私利,满足自己私欲。
据四川省纪委监委公开披露,何军任职期间,但凡有人请托,只要不“过分”、不违背领导安排部署,都愿意帮忙的同时,先后收受10多家企业负责人贿赂20余次,受贿总金额高达276万元。
知恩图报,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流传下来的美好传统,也是做人应有的美德。但像何军这样,名为报领导“知遇之恩”,实则搞攀附,甚至夹带私欲,根本不能和传统美德相提并论,而是违法犯罪。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披露,何军已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何军搞攀附不仅未达到自己进一步升迁的目的,还害人害己,把自己和攀附的领导,都推向了犯罪的深渊。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