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贵州贵阳一家永辉超市的闭店清仓,意外演变成一场荒诞的公共事件——500余辆购物车被附近居民推走,超市无奈报警称“被盗”。这场看似滑稽的“购物车大逃亡”,却因警方“按盗窃案处理”的强硬表态,将法律、道德与公共管理的复杂矛盾推向舆论风口。
永辉超市贵阳花果园大街店因经营调整宣布闭店,清仓期间大量居民涌入购物。然而,超市监控显示,部分居民将装满商品的购物车直接推出超市,且未归还。4月14日,永辉超市向物业公司发出沟通函,称丢失购物车500余辆,总价值超刑事立案标准,要求物业协助追回。函件经网络曝光后,迅速引发“是盗窃还是贪小便宜”的激烈争论。辖区派出所立案调查,呼吁居民主动归还,并警告“拒不归还者将承担刑事责任”。截至4月16日,仅30余辆被追回,剩余车辆下落不明。
推走购物车,是“顺手牵羊”还是“刑事犯罪”?福建某律所指出,若居民明知购物车归属超市仍故意占有,且总价值达标(超5000元),则符合《刑法》第264条盗窃罪构成要件。北京律师刘凯强调,多数情况下,顾客未归还属“临时占用”,更适用《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需赔偿损失但未必入刑。单个购物车价值约200-500元,需累计计算总案值。然而,如何证明居民“非法占有目的”及具体责任人,成为案件侦办难点。
“这不是丢车,是丢人”“公共设施岂能私有化”等评论占据主流,折射公众对“占公为私”行为的集体反感。社会学者分析,闭店清仓的“最后狂欢”氛围削弱规则意识,部分居民将购物车视为“无主之物”,叠加“法不责众”心态,导致群体性失范。
超市、物业、居民,谁该担责?超市管理有漏洞,未设置防盗装置或地理围栏,闭店期间监管松懈。律师张亚丽指出,超市若未尽到提示义务(如醒目标识),或需自担部分损失。物业安保也有失职,按物业服务合同,物业需协助管理公共区域,但未及时制止车辆外流。居民法律意识淡薄,多数涉事居民认为“推车回家不算偷”,凸显对财产权概念的模糊认知。
类似事件频发:共享单车私占、公园花卉盗挖……低价值公共资源常成“道德试金石”。追回500辆购物车需投入大量警力,与单案社会危害性不成正比,考验执法智慧。事件曝光后,社区仅“开会研究”,未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暴露基层协调能力的短板。
永辉超市的500辆购物车,不仅是一起财产纠纷,更是一面映照社会文明的镜子。当法律刚性遭遇道德弹性,当个体便利冲击公共秩序,我们亟需在规则重建与人性教化间找到平衡。正如网友所言:“贪小便宜的人,永远买不到真正的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