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家暴这个行为,只要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然后就是无数次。
在浙江温州,一女子因被丈夫家暴了十余年。
在一个晚上,终于忍受不了了,趁丈夫熟睡之后。
拿起钢管就是用力朝丈夫的头上连砸数下,怕丈夫不死,又拿起菜刀对着丈夫的颈部砍去。
手段极其残忍,致丈夫当场死亡。
而女子并不感到害怕,而是莫名的放松,积累了十余年的怒气,在这一刻,她终于彻底释放出来了。
随后,女子就坐在床上,拨打了报警电话,等着警察来抓她。
但让人没想到的是,在法庭上,女子的公公婆婆却表示谅解,还请求法院轻判她。
最终,女子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但“情节较轻”,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那么,这件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大家好,这里是《说案件》,闲来无事,就来和大家说一说这个案件。
案件剧情可能会有所改动,但事情就是那么一回事儿!
案件中的女子名叫姚某某(化名),和丈夫方某某(化名)是通过相亲认识的,两人是闪婚,认识仅仅3个月就结婚了。
就因为是闪婚,姚某某并不怎么了解方某某。
方某某年轻的时候是个小混混,脾气非常暴躁,曾经因为打架斗殴被行政拘留过。
两人结婚后,没多久,就生下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
随着孩子的到来,方某某也逐渐露出了本性。
一开始,方某某只是嘴上骂姚某某,只要心情不好,就会妈天娘地的将姚某某大骂一顿。
而姚某某也并没有反击,选择了忍气吞声。
期间也有多次想和方某某离婚的念头,但在方某某的三寸不烂之舌,各种保证下,姚某某最终还是选择了原谅他。
一次次的原谅,几年下来,姚某某又给方某某生下了三个孩子,虽说是儿女双全了,但方某某还是会,动不动就拿姚某某出气,特别是在喝了酒之后,也不再只是嘴上骂了,直接就是上手殴打了。
因此,姚某某的身上,经常是旧伤未愈又添新伤。
方某某的父母也多次劝说方某某,叫其对姚某某好一些,不要动不动就骂人、打人。
但方某某是个油盐不进的人,父母的话也是不以为然。
后来,方某某甚至在外面搞起了婚外情,由于太过高调,让姚某某知道了。姚某某就随口问了一句,方某某就直接上手将姚某某收拾了一顿,然后恶狠狠的说道:
我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你最好少打听,不然要你好看。而这个时候,姚某某又会再次向方某某提出离婚,但方某某还是不会答应,甚至还会将四个孩子拿出来说事:
要是你和我离婚的话, 四个孩子不是缺爹就是少妈,你就这么忍心吗?对于姚某某来说,四个孩子无疑就是她最大的软肋,为了孩子,她只有选择继续忍着。
可就是姚某某一味的忍着,方某某的行为也是越来越过分。一天,方某某喝得醉嘘嘘的回家,看着在床上熟睡的姚某某,没有任何原因,直接抓起姚某某的头发,从床上拖到地下,然后就是一顿胖揍。
姚某某还没反应过来,方某某就说道:
老子都还没睡,你竟然就睡了,等老子睡了你再睡。说完,方某某就倒在床上睡着了。
姚某某从地上爬起来,看着躺在床上的方某某,此时内心充满了愤怒。
心里越想越气,万念俱灰,突然,脑海中产生了一个可怕的念头,那就是杀死方某某。
姚某某从家里找来了一根钢管,然后又去厨房拿了一把菜刀。
再次回到卧室后,见方某某已经鼾声如雷,于是,拿起钢管就是用力朝方某某的头上连砸数下,怕方某某不死,又拿起菜刀对着方某某颈部砍去。
这一套流程下来,方某某当场死亡,而整个房间,到处都充满了血腥味。
此时的姚某某,并不感到害怕,而是莫名的放松,积累了十余年的怒气,在这一刻,她终于彻底释放出来了。
随后,姚某某坐在床上,拨打了报警电话,等着警察来抓她。
民警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将姚某某带回了派出所。
那么,对于这种情况,姚某某将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呢?
首先,姚某某是在愤怒之下,选择了残忍杀害方某某,因此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在本案中,姚某某在作案后选择了自首,没有逃逸,而且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和经过,因此具有认罪和悔罪的情节。
另外,姚某某的公公婆婆虽然失去了自己的儿子,非常伤心,但还是为姚某某作证,两人结婚十余年姚某某经常被方某某家暴,而姚某某也一直是在默默忍受,为了这四个孩子后续有人抚养,姚某某的公公婆婆选择了谅解姚某某,还请求法院轻判。
综上,经过法院认真审理后,姚某某因故意杀人,但因“情节较轻”,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家暴是一种不可原谅的行为,一旦发生,就会给自己带来无法挽回的伤害。
对于有家暴行为的人,我们应该要做的是远离,不要一位的包容,那样只会让对方更加肆无忌惮。
而案件中的姚某某,一开始在不了解方某某的情况下,草率地就与其结婚了,这种行为无疑是不对自己负责任的表现。
而在结婚后,在发现方某某有家暴情况后,应当第一时间选择离开,
那么,对于这个案件,你怎么看呢?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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