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赌博欠债10万被迫“肉偿”,事后捅死对方被判死刑不冤

评论员廖保平 2025-04-24 08:39:52

据闪电新闻4月21日报道,王某(女)因沉迷赌博欠下10万元高利贷,因无力偿还,债主胡某胁迫其“肉偿”抵债,提出“一次关系抵1万”,并将她捆绑发生关系。次日,王某假意约胡某上门,趁其不备连捅三刀致其死亡。法院认定,胡某虽构成强奸罪,但王某行凶时不法侵害已结束,属于“事后报复”,故判故意杀人罪。

当王某的尖刀刺破胡某胸膛的那一刻,这场始于赌博恶习的悲剧完成了从受害者到加害者的身份转换。从高利贷催生的性暴力到私刑报复引发的命案,两个违法者用生命为代价作为警示,法律既要守护弱者反抗的勇气,更要斩断以暴制暴的恶性循环。

本案引发的舆论争议,本质是公众对《刑法》第20条正当防卫条款的认知试金石。胡某捆绑胁迫王某发生性关系时,若王某当即反抗致对方死亡,完全符合“对正在进行强奸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的法律要件。但当性侵结束、施暴者离开现场后,王某精心策划的"复仇之约"已丧失防卫的即时性。就像烧红的铁块离开火源后不再具有灼伤力,法律对防卫行为的认定始终锚定在不法侵害的“正在进行时”。

这种时空维度的严格限定,绝非法条的冰冷无情,而是现代法治对原始复仇本能的驯化。最高法指导案例183号“于欢案”的裁判要旨明确指出:“防卫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综合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情节,考虑双方力量对比,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

最高法特别强调“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的界限”,正是为防止正义滑向私刑的深渊。王某案中24小时的时间差,恰如一道分水岭:此岸是法律赋予的正当防卫权,彼岸则是文明社会禁止的丛林法则。

王某案中,侵害行为已随胡某离开现场而终止,其人身危险已消除,此时持刀刺杀明显超出必要限度。这种“以暴制暴”的私力救济,本质上是对法治秩序的破坏,必须受到法律严惩。

王某的人生轨迹勾勒出双重失守的法治图景。沉迷网络赌博是第一次越界,触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遭遇性侵后放弃报警而选择私刑,则是二次沉沦。她本可依据《刑法》第236条让强奸者面临十年以上刑期,却在手刃仇敌的瞬间将自己送入死刑名单。这种身份转换的悲剧性在于:她用反抗暴力的方式成为了新的暴力源。

私刑报复的潘多拉魔盒一旦打开,将引发难以估量的社会风险。若默许“以血还血”的复仇逻辑,被家暴者可以毒杀熟睡的施暴者,被欠薪的民工能够火烧包工头住宅——这种扭曲的正义观将彻底瓦解法治根基。正如罗翔教授所言:“绝对正义的背面往往是绝对危险。”

案件背后盘根错节的违法链条,暴露出社会治理的多重漏洞。胡某经营的高利贷年利率远超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却能在监管眼皮下长期存在;王某深陷赌博泥潭,未触发反赌监测机制,这些断裂的治理环节,共同构成了悲剧的催化剂。

血色复仇的刀锋划不开法治的黎明。王某案警示我们:在文明社会的坐标系中,个体的苦难绝不能兑换成暴力的特许状。当程序正义的阳光照进每个阴暗角落,当制度救济的屏障阻隔罪恶侵袭,方能让公民真正摆脱“以命相搏”的生存困境,在法治轨道上抵达正义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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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员廖保平

简介:20年评论写作经历,资深评论人廖保平的个人写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