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湾记(九)祥云湾其他有名目的古建(中二)

国斌小说 2025-03-14 21:18:36

封面·祥云湾衍庆堂

昨天翻检照片,发现一件很糟糕的事情,又找到了两幢没开门而又有铭牌名目的古建筑,一座是衍庆堂,一座是百越楼。如此一来,便有五座楼没写,这可怎生是好。先写着再说吧,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了。这篇来个创例,就叫它“中二”吧。先写两座没开门的。

第一座在一凡楼以外的正在建设的地区,最早开放的南门那一块,这座楼叫叫衍庆堂。牌子上是这么写的:来自江西宜春樟树市,木雕显爽朗赣匠之风,线条古朴大气。此宅系清代名臣辛从义祖产,原来是梯级错落的六间大房,毁于嘉庆年间的一场大火,火后只剩下三间。道光十一年重建,辛从义堂弟辛从悌在此生活居住七年,之后一直完整保存至今。

这一条没太多可说的。历史上真有这个人,不过他叫辛从益,字谦受。如果说衍庆堂是从江西宜春市的樟树市搬迁过来,是辛从益的祖产,和历史资料也不相吻合,因为辛从益是江西万载人,万载与樟树还隔得有点儿远。说辛从益是清代名臣也稍微有些儿过分,他在嘉庆、道光年间做到了二品官员,相当于今天的省部级领导,也进入了《清史稿》,但放到整个清代视野中,还是微不足道。

衍庆堂的门楹也是林则徐的字:重镇风清关四扇,崇朝云起岳三峰。这是林则徐路过潼关时所撰的一联。前面说了,聚贤堂的两对门楹都是林则徐所写,看来祥云湾的主事人对于林则徐情有独钟。

第二座叫百越楼,门前牌子上写的是:百越楼,来自浙江金华,为官员叶新养老宅地。他为官刚正严明,日日自省。乾隆十三年,成功平反南丰饶令德冤狱,保全了二百余人;后因赣县抢夺拒捕案被弹劾免官,留下一句话:“今而后可无疚于心矣!”

叶新也是进入了《清史稿》的人物,不过他进入的是《循吏列传》。铭牌上写的这两件事分别发生在他任建昌知府和赣州知府的时候。第一件事是他新任建昌知府,勘核发生在南丰县的案件,认为其中有误。因为叶新上任之前,这起案件已经做成了铁案,逐级上报到了中央,所以复核起来相当麻烦。叶新亲自带着与案情有关的七十多名人犯到南昌巡抚府核案,告诫这些人犯说,你们不要跑一个人,如果有人跑了,只有我给你们抵命了。巡抚知道这事,非常吃惊,赶紧再次上报中央,中央觉得事大,急令两江总督派专员复查,最后得以澄清冤情,解救了两百多名无辜人员。

第二件事也和一个案件有关。说有人犯抢夺罪,又拒捕,抓捕归案之后,正适朝廷修改了法律,新律和旧律对此类案件的量刑,轻重相差悬殊。叶新认为,既然案件发生在旧律未改时期,应该按旧律量刑,而绝大多数官员,包括他的上级都认为,既然皇上颁布了新律,那么应该按照新律来量刑。后来又因为其他的案件与同僚意见相左,没法沟通,一怒之下递上辞呈,不去上班了。上司多次规劝仍不改其志,于是遭到弹劾,被免去了官职。这就是铭牌上说的,他留下了一句话说“从今以后可以问心无愧地做人了!”然后归隐回到他的这座百越楼,十年之后去世。

新律和旧律发生冲突,在今天的司法实践中也比较常见,它涉及到法律的追溯力的问题。这就说到我自己经历的事情上来。当然,先打个预防针,我没犯罪。1997年,我国刑法做了一次全面的修改。那年,我报名参加了律师资格考试,刑法应考资料中,便有很多类似的案例题,让考生来判断如何量刑。这种案件有很多种情况,比如行为和结果在新法修改之前便产生了;行为发生在旧法期间,结果发生在新法颁布实施期间;行为过程很长,跨越了新法和旧法期间等等。法官面临这种案件,的确有点儿挠头。

我们举个例子,比如“贪污”,“诈骗”这一类罪名,有一个罪量要素,叫做“数额”,起诉书和判决书上大致上会使用三种描述,即:“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刑法及其司法解释,也在不断地对它们进行修正,这三个标准一直在发生变化。按照什么原则来判刑,在司法实践中也会出现一些不同的意见。当然,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不能等同于万恶的封建社会,司法人员清正廉洁,依法办事,不徇私情,不像古代的官吏,“上意”即法律。今天的司法出了问题也只是对于法律的理解的问题,是一个技术上的问题。

而叶新和同僚的争执,问题的症结并不出在技术上,而是出在对于皇上的忠诚度上。所以,《清史稿》将叶新放到“循吏”里头,便是表扬他的刚正不阿。

顺便扯两个野棉花。第一个野棉花是,我在1990年代末参加了三次律师资格考试,每次都以几分之差没能获得律师资格。律师资格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而不是达标性考试,每年的合格分数线都不一样,偏是我这人进步很慢,每次都跟在录取分数线后面的三五分赶,最大一次的距离是八分,每年成绩虽然有所增长,也赶不上分数线的增长,就如工资的增长永远赶不上通胀的增长一般。当然,差三分和差一百分的下场都是同样糟糕,唯一的区别是,索性差了一百分也好,让人断了继续努力的念头,差了个三五分,总觉得不过偶尔失误,还有机会、有念想,直到最后一次差了八分,便有些愤然,心说,MD,又不靠这个吃饭,费时耗力实在是太不划算,这才断了念头,再也没参考了。

第二个野棉花是,“循吏”这个词是司马迁发明的。他的《史记》中有一部《循吏列传》,用他自己的话来说,记载的是“奉法循理之吏”。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政治思想可靠,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清正廉洁,奉公守法的各级领导干部。同时,司马迁还发明了一个词,叫“酷吏”,因为在《史记》中还有一部《酷吏列传》。司马迁语境中的“酷吏”也不全然是以权谋私之辈,有很多人只是站在忠于职守立场上,主张严刑峻法,手段有些残暴而已。

比如说郅都这个人,办事雷厉风行,手段激烈。比如济南有个姓瞷的大家族,宗族有三百多家,是当地一霸,济南太守也拿他们没办法。汉景帝便任命郅都为济南太守,郅都到了济南,二话不说,把瞷氏家族的头头脑脑们全都给杀了,其他恶霸吓得要死,不敢作乱。一年之后,济南的治安做到了道不拾遗。后来因为临江王在郅都的中尉府受审自杀的事情,得罪了窦太后,郅都被免除了官职,汉景帝私下派人任命郅都为雁门太守。匈奴人知道郅都的名声,敬畏有加,都离开了汉朝边境,直到郅都死去,都不敢靠近雁门关。

又比如张汤,是历史上著名的酷吏了。他为人巧令伪饰,一味阿上,人称其为“诈忠”。汉武帝受人挑动,问张汤之罪,张汤没法开脱,上疏谢罪,自杀身亡。上疏中也不忘拉了垫背的,说,“汤无尺寸功,起刀笔吏,陛下幸致为三公,无以塞责。然谋陷汤罪者,三长史也。”不过张汤这人为官很清廉,他死后,家里仅有五百金,而且都是来自于汉武帝的赏赐,没有多余的钱财。其母将张汤“载以牛车,有棺无椁”,简单地埋葬了他。汉武帝知道这事之后,一怒之下,把三长史全给杀掉了。

《史记》这部著作的确很伟大,它创制了我国历史书写的纪传体体例,后来的二十五史,无一不是按照《史记》的纪传体来书写。南宋历史学家郑樵评价《史记》说:“使百代而下,史官不能易其法,学者不能舍其书,《六经》之后,惟有此书。”

同时,《史记》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鲁迅称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它的史学成就与文学成就,都是后人无法超越的。我曾经有过一个系列叫《活剥<史记>》,实在是没有多少人看,让人做得好没兴致,这就给停了。其实我个人觉得那个系列做得还算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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