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判例法导向,美国版权局在2023年2月更新指引,明确“完全由AI生成的作品不享有版权”,但人类参与创作过程的作品可按贡献比例确权。
2023年5月,《Zarya of the Dawn》漫画案中,版权局首次接受“人类筛选+AI绘图”的混合版权登记,但仅保护人类创作部分。
欧盟:
立法先行,《人工智能法案》草案要求AI生成内容必须标明“Artificial Intelligence Generated”水印。
版权归属倾向于将AI视为工具,权利归属于“对人类创作有实质性贡献者”(如输入指令的设计师)。
中国:
司法实践有所突破,如腾讯Dreamwriter案(2021)中,深圳法院认定AI生成报告具有独创性,但版权归属AI使用者(腾讯公司)。
2023年新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第17条要求AI生成物需标注来源,若引发侵权由“运营者担责”。
日本:
政策相对宽松,经济产业省指引允许AI生成物申请版权,权利归属通过服务协议约定(默认属于使用者)。
特殊政策规定AI训练数据使用受版权保护素材不构成侵权(2023年修订《著作权法》第30-4条)。
二、版权归属的核心判定标准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2023年报告,各国逐渐形成以下共识:
人类创造性贡献度:
仅输入简单指令(如“写一首爱情诗”)不构成创作。
输入包含详细角色设定、情感脉络、场景细节的指令可能被认定为共同作者。
AI的自主性程度:
生成对抗网络(GAN)等随机输出的内容无版权。
可控生成(如ControlNet精准控制构图)增强使用者权利主张。
行业特殊规则:
影视行业:美国编剧工会2023年罢工达成协议,禁止用AI替代编剧署名权。
出版业:亚马逊要求AI生成图书必须声明,否则可能下架。
三、商业实践中的风险防控建议权属协议:明确训练数据来源合法性,约定输出内容版权归属(使用者/平台/共享),建立AI生成内容溯源标识系统(如区块链存证)。
创作留痕:保留所有prompt修改记录、人工调整的PSD分层文件等证据。
混合创作:确保人工修改比例超过司法辖区阈值(如中国建议≥40%)。
权利声明:在作品中加入如“本作品由人类作者主导创作,AI作为辅助工具使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