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办是干嘛的?为何国家口岸办设在海关总署而地方上却在商务厅

职抒胸臆 2025-04-06 20:39:38

所谓口岸,是供人员、货物和交通工具出入国境的港口、机场、车站、通道等(陆路边境口岸、水运口岸、航空口岸、铁路口岸),是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在扩大国际经贸交流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口岸的开放应根据需要设立边防检查、海关、港务监督(海事)、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查验机构,

因此我们经常听见的口岸执法监管部门,主要就是公安边防、海关、海事、检验检疫等4家单位,其中:

公安边防(现在的边检):负责口岸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治安秩序,防止非法出入境活动。

海关:负责进出境货物的监管、税收管理、贸易统计等工作,确保国家关税和贸易政策的执行。

海事:负责海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检查、防止海洋污染等工作。

检验检疫:负责进出口商品的质量检验和卫生检疫,防止有害生物和疾病的传入传出,由于机构改革后出入境检验检疫并入海关,因此实际执法监督的还是海关;

除了口岸执法监督,与口岸相关的单位还有民航局、铁路局、铁路总公司、外交部甚至是军委机关有关部门,

口岸办的设立就是为了协调和管理相关口岸、相关部门的一些事务,确保口岸的畅通无阻,然而国家口岸办和地方口岸办却设置在不同部门,这是为什么呢???

一、国家口岸办

国家口岸办公室成立于1993年,作为一家独立的机构负责全国口岸规划与综合协调工作,成立之初隶属于国务院办公厅;

1998年机构改革中国家口岸办被撤销,原有的核心职能被划归到海关总署,海关总署成立口岸规划办公室;

2006年5月:中央编办批复海关总署内设机构“口岸规划办公室”更名为“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国家口岸办正式恢复;

根据海关总署三定规定,海关总署办公厅加挂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目前由海关总署党委委员兼任办公厅主任(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主任),口岸办设置口岸一处、口岸二处、口岸三处、口岸四处;

二、地方口岸办

国家口岸办设在海关总署,但地方口岸办在以前设置多种多样,分布在商务、外事、旅游、交通、发改等诸多部门,且多为部门内设处室。

由于这种口岸管理机构设置多样化、机构职能不健全的现状,导致口岸协调机制弱化、权威不足以及障碍多、难度大等诸多问题,各地在机构改革后,基本形成这几种情况,

由于口岸是国际贸易的关键节点,其开放、通关效率直接影响进出口贸易发展,商务厅局作为统筹内外贸易、招商引资的核心部门,绝大部分地方的口岸办归口商务厅管理

一是商务厅局加挂省口岸办牌子

江西、海南、北京、天津等省份在商务厅加挂“省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牌子,形成“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统筹管理模式,由商务厅厅长担任省口岸办主任,商务厅(口岸办)内设有口岸管理处;

部分地方称为商务和口岸局。

二是作为商务厅管理的机构

比如内蒙古自治区口岸管理办公室,是自治区商务厅的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厅级,由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兼任口岸办主任;

同样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口岸管理办公室也是自治区商务厅的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厅级,但是由厅长担任口岸办主任,口岸管理办公室单设党组副书记、副主任1人(副厅长级);

内设四个正处级机构,综合处、规划建设处、通关协调处、科技合作处;

三是单设口岸办

部分地方口岸较多,口岸办单设没有加挂在其他部门。比如深圳,单设市政府口岸办公室,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处室有:秘书处(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口岸通关管理处、规划建设处、数字口岸处、口岸资产监管处等六个处室。

再如重庆市,设置“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作为市政府直属机构,负责全市口岸和物流等工作。

重庆口岸物流办设置10个处室(综合处、规划发展处、口岸服务处、物流产业处、多式联运和科技处、水运物流处、铁路物流处、航空物流处、公路物流处、政策法规处)和2个事业单位(电子口岸中心、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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