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初春的一个早晨,内蒙古包头市包钢职工住宅区5号院内,走出一位面容憔悴、身有残疾的妇女,她叫王雅清,36岁,是包钢综合公司小型三厂的工人。此刻,她是去包头昆都仑区民族按摩诊所就医。
当她艰难地行至诊所,坐下看病时,忽然,她的丈夫兰凤志(包钢无缝钢管厂热轧车间工人)手持利斧,带着一人闯进诊所,扬言诊所的崔大夫与王雅清有不轨行为,索要人民币5000元。
崔大夫被突如其来的情况惊呆了,转而又感到愤怒,他生气地与兰凤志辩解,没想到兰凤志手起斧落,竟把崔大夫一条胳膊砍伤,接着又挥斧将诊所的医疗器械砸烂,最后举起斧头,硬逼崔大夫按他口授写下所谓“证据材料”和付款5000元的字据。
然后,兰凤志又把王雅清拖回家中,先去威胁左邻右舍,不许过问他家的事,回来后把院门、家门都锁上,按住王雅清的脖颈,逼她写控告崔大夫强奸她的罪状,王雅清表示“不能诬告他人”,兰凤志一听:“你还敢反抗!”就拳打脚踢起来,又从炉子中取出烧红的铁勾子,向王雅清右脸烫去,只听“刺拉”一声,王雅清眼前冒起一缕黑烟,兰凤志欣赏着她因痛苦而扭曲的脸,边烫边问:“你写不写?”
王雅清忍着剧痛,倔强地哭喊:“我们不能害人呀!”
兰凤志急了,说:“我让你硬!”把炉勾扔进火里,便抬起一脚,狠狠踢在王雅清嘴上,顿时,鲜血从王雅清嘴里汨汨流出,兰凤志又逼她把血咽进去,不准吐出。
接着,兰凤志揪住王雅清的头发,把她摔到床上,强行扒掉她的裤子,从火炉中取出烧红的炉勾,向王雅清大腿内侧烫过去,王雅清惨叫一声,当即昏过去……

灭绝人性的兰凤志用鞋底凶狠地抽打王雅清的脑袋,看王雅清醒过来,他又反复用烧红的炉勾烫王雅清的下体,还恶狠狠地说,要往她那已血肉模糊的伤口上撒盐!
这时,求生的本能使满身泥血的王雅清爬起来,死死抱住兰的腿,求他看在11年夫妻的份上,别再折磨她了!
而早已丧失了人性的兰凤志像踢一堆烂泥似的一脚踢开她,又找来一把尖嘴钳子,残忍地撕扯王雅清下体的肉,并把撕下的肉拿给王雅清看,然后扔在地上用脚蹉碎。
就这样残害达三个小时!王雅清已死去活来,奄奄一息。
这时,兰凤志洗净那双沾满血腥的手,把和他鬼混的女人尚某某叫来,得意地让她一起欣赏王雅清的惨状。
尚某某故意作媚态对兰凤志说:“你这人也太狠了。”
于是兰与尚一起把王雅清锁在屋里,扬长而去。
此后,王雅清一直受着兰凤志与尚某某的监视,使她失去人身自由达三天之久。这期间,尚××白天来给他们做饭,晚上便在兰家过夜。兰与尚故意当着王雅清的面脱得一丝不挂,逼着王雅清看他们那不堪入目的下流动作,听着他的那令人作呕的下流话。
王雅清实在看不下去,就用被子蒙上头,兰凤志一把揿开她的被子说:“你不热得慌!”又掐着她脖子,硬逼她看。还一边抓着王的胸部,一边与尚某某发生性行为。

等他折腾倦了,就搂着尚某某说:“哼!你想告我也告不赢的,你没有证人,你也不懂法。”
几天后,王雅清的下身开始溃烂,兰凤志非但不许她医治,也不许她对外人说,还强行与血肉模糊的她发生关系,使她再度昏死过去。
4月16日,王雅清的父母来看女儿了。这时,王雅清多想抱着母亲痛哭一场啊,可是她不敢,由于受监视,连呻吟一声也不行。只好偷偷将早已写好的字条塞进母亲衣兜,恳求父母救她。4月17日王父将女儿接回家中,立即送医院治疗。同时去公安局报案。
王雅清的伤势经法医鉴定,应判定重伤害。
包头,是大青山脚下、昆都仑河畔一片水草肥美的土地。解放初期,这里只有9万多人口,经济文化很不发达。无孔不入的封建势力曾在这里撒下罪恶的种子。随着现代化大工业的崛起,封建思想遭到了荡涤,但它的余毒至今还顽固地盘绕在这里,许许多多的姐妹在它无形的魔掌中充当着悲剧的角色……
王雅清与兰凤志是在中学毕业后一同下乡的。十七、八岁的王雅清身材苗条,聪明能干,她与兰凤志经常在一起干活,两人之间产生了感情,并发展成恋爱关系。兰凤志高高的个子,有一副端正的外表,但言行却很粗俗,因此,王雅清的父母感觉他不是个本分可靠的人,反对这门婚事。
年轻的王雅清听不进父母意见,便于1980年与兰凤志登记结婚了。

婚后,两人感情还很好。兰凤志帮王雅清做饭,高兴时当着众人就把王雅清抱起来转圈。心灵手巧的王雅清把小家收拾得有条不紊,对丈夫温柔体贴,公公病了,王雅清亲自到医院侍候,与婆婆关系也处得十分融洽,邻里邻外人人羡慕。
1983年,王雅清生下一女孩,小日子更加红火。然而,结婚带来的新鲜感已悄然褪色,生性风流的兰凤志并不珍惜这个幸福和谐的家庭,在酒足饭饱之余,他常为一点小事发脾气,他开始腻烦了这种单调无波澜的生活,他要寻找刺激。
一个偶然的机会,兰凤志认识了王雅清的亲戚李某某,两人眉来眼去,之后就经常一起下饭馆、跳舞。不久,兰凤志又学会了赌博,便经常夜不归宿,或几天不见踪影,家里的活甩手不管,王雅清只要一过问,就招来一顿打骂。

1984年的一天下午,王雅清让兰凤志带孩子去看病,兰凤志推说有事,骑车就走。王雅清很生气,就骑上车跟在兰凤志后面,想知道个究竟。兰凤志径直到了李某某家,王雅清稍等片刻去敲门,李某某出来说兰凤志不在,王雅清推开她闯进屋,兰凤志坐在里面抽烟……
大男子主义思想严重的兰凤志,岂容妻子干涉自己的事,他信奉:打出来的媳妇揉出来的面。晚上,他面露凶相,一把抓住王雅清的头发,拿起剪刀东一块、西一块地剪起来,又拿烟头往王雅清脸上烫梅花印,边烫边说:“让你跟我,还跟不跟?以后再敢跟我就把你的腿打折!”
第二天,王雅清脸上红一块、紫一块,头发参差不齐,她怕人笑话,装病在家养了多日才出门。从此,这种打骂成了家常便饭。
1989年8月26日,兰凤志在邻居女主人面前酒后失态,王雅清闻迅赶去,怕兰做出丑事,劝其回家,醉醺醺的兰凤志哪肯离开,二人口角了几句,兰凤志便抄起一个铁凳,狠狠朝王雅清头上砸去,王雅清躲闪不及,头上顿时血流如注,昏死在地。邻居们七手八脚把王雅清送到医院,经诊断为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溢出,生命危在旦夕。
而这时的兰凤志却悠闲自得地呆在家里,不仅不去医院,还拒不交纳押金,致使手术拖延了两、三个小时。
经大夫全力抢救,王雅清保住了生命,但却落下了脑骨塌陷、左半身瘫痪的残疾!永远失去了正常的生活与工作能力。

夜里,王雅清在病床上泪流满面:她懊悔当初没听父母劝阻,看错了人。跟着这样丧失了人性与良知的丈夫,只能是活遭罪!
她想到了离婚。
在家里人的支持下,王雅清向法院递上了离婚诉状。兰凤志得知后很吃惊,他想不到王雅清还敢提离婚,这叫他面子上受不了。他一反常态去向王雅情求情,他痛哭流涕:“雅清,为了孩子你不能离,再说你身体已这样了,我愿侍候你一辈子。”
别看兰凤志心狠手辣,脑瓜却很精明!王雅清在家里是个受气包,自己可以为所欲为,再说这两年吃喝嫖赌,身上没一点积蓄,离婚对自己不利。
兰凤志戏演得很成功,善良的王雅清被他的眼泪蒙蔽了,她决定为了孩子和这个家忍辱负重,她撤回了起诉。将自己的伤残谎称是遇到车祸,打架的事一点没漏。于是,厂里领导和职工信以为真,工人们还发起募捐,为她筹集了780元钱治病。
风波平息后,兰凤志又恢复了常态,继续与其他女人鬼混、赌博,把王雅清更不当人,动辙拳脚相加,而王雅清为了在外人面前保住那点可怜的自尊,把眼泪往肚里咽,挨打的事从不向外说。
她越忍气吞声,兰凤志及兰家的人就越看不起她,甚至连她治病都受限制,骂她败家子,“都成绝症了,还扔钱去干啥。”病痛实在折磨得厉害了,王雅清只能瞒着家人偷偷去看病。她就这样忍受着精神上与肉体上的折磨,人不人、鬼不鬼地过日子。

直到1991年年4月17日,王雅清的父亲把状告到了昆都仑区公安分局,王雅清的受罪才算到了头。
包头市妇联得知这一案情后,妇联主任立即指派权益部琐香叶部长,干事王景涛、高忠敏会同法律顾问刘万营,去公安分局了解情况。为保护妇女权益而奔忙的同志们,了解到兰凤志的恶行后,被深深激怒了。她们又冒雨驱车到包钢宿舍,去安慰看望王雅清,但此时王雅清已被接回娘家。
琐部长等人便找邻居,要求带路去看王雅清,没想到邻居们纷纷躲避或推托,谁也不肯带路。原来,他们是怕兰凤志知道后报复他们!
妇联的同志冒着雨,足足在院子里站了一个多小时,耐心反复地做工作,终于有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人把她们带到王家。
接着,妇联的同志们一面与包钢工会女工部、新闻单位取得联系,通报情况,一面邀请市中级法院人员召开紧急会议,专门研究此案。同志们吃惊地发现,邪恶竟如此肆无忌惮地践踏着这片纯朴的土地!

兰凤志在包钢无缝钢管厂热轧车间工作时,没事就爱到轧管机操作台上,找青年女运转工罗某某,由于两人来往密切,影响不好,工段长开班前会时强调了纪律,让工人们没事不要上操作台,影响工作。散会后,作贼心虚的兰凤志手提工具钳找到工段长:“你管得也太宽了。”说着抡起工具钳劈去,工段长的脸当即裂开一道血口,到医院缝了4针。
一次,包钢综合公司小型三厂车间主任让王雅清写个总结情况,并开着摩托车接王雅清取材料,兰风志知道后,大骂主任与王雅清关系不正,并扬言要找主任算帐。难怪王雅清所在工厂领导说:“谁敢多管他们两口子的事?一来怕兰凤志到厂里来打人,二来更怕沾上个坏名声说不清。”
1990年10月,王雅清又一次决定起诉离婚,早已对王雅清的软弱了如指掌的兰凤志,这次也懒得演戏了,他恶狠狠地威胁王雅清:“要是敢离婚,非杀了她全家不可”在他的淫威下,王雅清不敢再提离婚了。甚至当兰凤志已被公安局抓起来,人们提及离婚之事,精神几近崩溃的王雅清仍战战兢兢,生怕兰凤志将来出狱后报复杀人。

兰、王两家的亲属中,有人骂兰凤志是个“二毛驴”,有人见到他用脏话骂自己的亲生母亲,还打自己亲生父亲的耳光……
兰凤志被抓后,兰家有的人不但不为兰的行为感到羞耻,还四处活动,为兰鸣冤叫屈。兰的一个亲戚还闯进王家对王雅清说:“你算个什么女人?好女人哪有告自己丈夫的?当初打死你就好了……”
在他的眼里,女人生来就该受气,就该逆来顺受,丈夫打老婆就是打残了、打死了也是天经地义!
一些人的封建思想和糊涂观念,以及明哲保身的处世哲学,也使邪恶有机可乘。至今就有人认为,这件事属于两口子打架,过火了些,算不得什么。还有的说:“王雅清或许不检点,打了话该!”
巍巍大青山,在低头叹息;滚滚昆河水,在愤怒咆哮。

包头市妇联的同志四处奔走,呼吁社会伸张正义,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包头电台、电视台、包头日报、中国妇女报、法制日报等几家新闻单位,相继披露了此案。包钢领导和职工们受到极大震动,包头市各大厂矿和区、旗县等单位分别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大家愤怒地说:“兰凤志灭绝人性、令人发指,是社会的祸害,不处重刑,天理难容,民愤难平。如果让这样的人还留在社会上,将是一大后患,还会有更多的姐妹受害。”
全国各地的来信如雪片般飞到包头市妇联、飞到报社。
——四川两位干部王旭全、李正武来信说:读了法制日报关于兰凤志一案的报道,我们的心在不断地流血,我们实在看不下去了,我们认为兰凤志不是人是野兽……
——山西永济县一农村妇女来信:看了兰案的报道,我气得浑身发抖,对兰恨之人骨,我活了50多岁,经历过新旧两个社会,这样的惨案还头一次听到,兰凤志真该千刀万剐。
——新疆乌鲁木齐39481部队董遂宽说:兰凤志对待王雅清与当年日本鬼子强奸我妇女同胞又残酷蹂躏她们有何两样?我们强烈要求法律严惩这个没有人性却披着人皮的豺狼!
——河北承德师专王丽伶、王颖、邓默说,在我们这文明的社会中,竟有如此凶残的人,在兰凤志眼里,女人连一根草都不如?
——湖北江汉石油管理局职工学校的王桂说,在新中国成立42年后的今天,一个新中国公民竟使用这种法西斯手段残害我们的姐妹,这说明妇女的真正解放还远远没有实现。

1991年4月19日夜,兰凤志与尚某某在外寻欢作乐返回兰家,正准备睡觉鬼混时,被公安局刑警队当场擒拿归案。
1991年8月28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兰凤志死刑,并在包钢召开了宣判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