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一名女子得知丈夫出轨一名20多岁的年轻女子后,非常生气,决定找到丈夫的情人,教训一下对方。事发当天,女子在大街上堵住丈夫的情人后,情绪激动地辱骂对方,并质问对方为什么要破坏其家庭。对方并没有正面回应,随后女子掏出提前准备好的剪刀,一气之下,将丈夫情人的长头发剪断。事后女子仍然不解气,不停辱骂对方,还不断扇其耳光。现场视频显示,被打女子全程低着头不敢吭声,地上还有许多被剪掉的头发。据目击者称,当时围观的群众都被打人女子的举动惊呆了。有网友表示,破坏他人家庭的女子,确实可恨,但是女子的行为太冲动了,可能会要承担法律责任。
也有网友表示,对于被打者确实不应该同情,因为她明知道破坏他人家庭的后果,所以自己做的事情要自己担,或许她本人也知道,所以才会全程低头不吭声。笔者认为,女子和网友们的心情是可以理解,但法律从来都是只主张依法维权,绝对不允许以违法行为发泄心中不满,否则,即便事出有因,也只能从轻处罚,不会免除处罚。下面一起来探讨一下本案的法律问题:首先,丈夫出轨虽然不是违法行为,但此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需承担背叛家庭的后果。《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重大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所谓有重大过错行为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婚内出轨、做出严重伤害家庭或夫妻感情关系等情形。《民法典》同时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丈夫背着妻子,将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给情人,那么女子可以起诉丈夫的情人,要求其归还丈夫的赠与。另外,由于丈夫出轨背叛婚姻在先,只要女子起诉离婚,丈夫需要赔偿女子经济损失。即在划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少占一定的比例。其次,女子当街扇女子耳光,并将其头发剪断,是属于殴打他人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具体而言,虽然剪别人头发不是殴打他人的行为,但头发属于人体组织的一部分,因此故意剪断他人的头发,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也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换而言之,由于殴打他人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适用同一条处罚规定,因此不会另外单独评价,但会作为一个从重处罚的情节。最后,无论是殴打他人,还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不仅是违法行为,同时还是民事侵权行为。对于民事侵权行为所要承担的责任有很多种。就本案而言,殴打他人需要赔偿的经济损失,故意剪掉他人头发需要承担的是被侵权人精神损失费等。最后,还是那句还老话,依法维权很重要,千万不要因一时冲动,由受害人变成被告人。这样一来不仅不能维权,反而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