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司法遵循两审终审制原则,近日引发热议的婚约关系涉性案件已进入终审阶段。根据现行司法制度,案件终审裁决具有法定效力,检察机关不得抗诉,被告人亦无法再行上诉。
但需注意,若存在新发现的关键性证据或案件产生重大社会反响,当事人可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再审程序,然须经法院严格审查后决定是否启动。
本案当事人已在羁押状态下度过近两年时光,其家属透露,司法机关曾提出认罪换缓刑的协商方案,但当事人坚持主张清白,拒绝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这种坚持导致其无法适用缓刑制度,或将面临完整刑期执行。
此案之所以引发热议,源于案件背景的特殊性。涉事双方经传统相亲结识,已缔结婚约并完成部分彩礼交付,正处于筹备婚姻阶段。这种特定关系下的涉性案件,与陌生人之间的恶性侵害存在显著差异,因而在公众认知层面产生较大争议。
从法律视角分析,我国现行立法对妇女性自主权的保护已形成严密体系。需特别强调的是,无论双方存在何种社会关系(包括婚姻关系),只要性行为过程中出现明确反对表示,继续实施即构成违法。需要澄清的是,司法实践中并非仅凭单方陈述即可定罪,必须结合客观证据链进行综合判断。据公开信息显示,本案存在多项直接指向被告人的不利证据。
此案给予社会的重要警示在于:现代法治体系下,任何形式的亲密关系都不构成性自主权的豁免条件。公民在亲密关系中更应保持理性克制,切实尊重对方意愿,建立健康的两性交往观念。司法机关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始终坚持证据裁判原则,既注重保护弱势群体权益,也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
关键证据的缺失让这一案件倍受争议!
搜搜山东淄博订婚强奸案,同期同样的事,女方设套录音,男方入套,那事也做了……最后检方不批捕,警方立案后撤案,人家那公检法才叫专业,各司其职,而不是蚂蚱一串!
说了半天,没有一句有用的。本案的关键不是缓刑适用。而是,目前证据无法证实存在强奸。法院认定案件,本案证据不足
关键证据体内DNA检测报告和医院医学证明没被采纳,当事人又不承认QJ,只采纳女方意见,判男方强奸,这才是舆论关注的焦点。
司法程序终结,不代表事情的终结。
关键证据选择性忽略[得瑟]
关键是谁去找证据?是让老百姓自己找吗?
法院二审为什么要认罪换缓刑,是觉得一审有问题吗?
男方不认罪是对的。已经有案底影响工作了,认罪无非也就是判一缓二的标准,但是属于自己实锤绝对找不到工作了。还不如不认罪,顶格也就三年,吃国家饭,还能尝试申诉喊冤,获得社会同情,对后续找工作也有一定帮助。
到底怎样算强奸拉扯就算呗
何来证据?但凡你拿出一点 网上也不会这样!
婚内同房一半时,女的不高兴了告男的强奸,法院要判多少年?
说点废话 就是一篇文章了吗 现在写文的门槛真低 这种文 D老师一天怕可以做几十万篇 拉黑了
看什么看,还不如看马戏去[并不简单]
佐证不能直接替代直接证据,连最基本的生物检材都没有找到,又何来的 qj 行为,这样的判决会影响一大群男性,人口出生率会创新高啊
虽然多项证据对男方不利,但也存有男方中止侵犯的疑点,此案影响深远重大,还是应该多方论证,就目前证据无法严谨论证嫌疑人确实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尚有疑点。如果是一般强奸案,现有证据完全可以定案强奸罪名。但是在两性关系中,恋人、配偶单方面求欢被拒绝后可能会认为对方半推半就,不顾对方意愿强行继续。如果被侵犯人再次强烈反抗,不愿继续进行,侵犯人中止侵犯,只要没有强行进入,不应该算强奸吧。
除非有男方明确的主动认罪情节 否则以事后的男 女双方的行为推定事中违反女方意志好像也不能完全确实
可惜人天生就是感性的,
作为一个50多岁男人,我也说几句心里话,如果恋爱期间不亲热,如何增强感情,当然用强是万万不行的,如果订婚了都不让亲热,那干脆别结婚了,说明看不上对方。
无所谓 诈骗犯 小仙女继续作 吃快餐才几百块 代孕也就一二十万 不行老子给50万 比买房结婚三金便宜多了
相信以后的人智慧。我们己陷入循环
没事别碰女人啦,万一在街上多看一眼就告你
先生大义,男性失去的只是枷锁[笑着哭]
已经变成罗生门了。既然有录音证实强奸,现实处女膜不破,那就强奸未遂不就行了吗?搞那么复杂
愿法官和他的家人以后也会碰到这样的问题
男的判强奸,女的判敲诈勒索,各付各的责任不就好了,都不是什么好人,一起进去就好
男方家聘请律师的律师水平有限?山西大同法院认定的证据都是证言证词,其中最重要的是床单上(注意不是女方身体或衣服上)的精斑,但是这个证据有重大漏洞:无法(检方也沒有公告)确定精斑形成的准确时间,也就无法将该精斑定性为所谓的强奸现场证据,(比如说男方有手淫习惯,或是遗精,在自家房间的床单上有精斑就很正常)。作为律师,在二审庭审中应该要求检方出具精斑形成时间,如果检方不能出具则有权要求法庭排除该项证据。就此,可以立马反转结局。
该立法女生要彩礼就列为诈骗
电话录音不能算证据。而且具有诱导性。强暴和强抱谁能听的出来?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给钱给彩礼多,一千万现金,生出了孩子再给一千万,给套别墅房子。你看女的会怎么样?后续就没有这档事[滑稽笑]。 我去加班了..
就是买卖,非要给婚姻里放进感情,结果就是把男人送进去
彩礼,订婚宴,完全不具备法律效力,全废掉吧[打脸]
男孩子出门在外要保护好自己,谈什么对象啊
谁叫你不给房产证加名字,加了不就没这事了
把订婚两字去掉看看还有人关注吗男女主角都被人利用了
婚约内女方义么什么,性不同意为收彩礼要订婚,不订婚就有这是,女方性不同意为什么和男方进婚房私密空间这就女方自导自演一出戏所有痕迹表明女方另用女性性甪主权预谋陷害男方。女果真的想嫁会有强奸案。请先生赴死为后世开太平,必须立法订婚毁婚女方负的责任还有婚内义务等等请先生赴死。
弄个像个检查设套入局证明,维护弱方个人利益,也要正大光明不可一世,男方的确不对就低个头,必须维拢到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