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MIA向移民局确认,转191永居签证,居住要求完全遵循8579条款

澳创移民留学 2025-04-25 16:26:05

澳大利亚移民协会(MIA)发布最新消息,就澳洲临居签证持有人转191永居签证的居住要求问题进行明确说明。

移民协会表示,鉴于协会内部已经收到多位移民代理对191签证申请要求的问询,“在申请191之前,申请人是否必须在指定的澳洲偏远地区住满三年?”MIA就此问题正式向澳洲移民局寻求解答。

目前,移民局已经官方确认,申请191签证的关键要求是申请人在澳大利亚期间是否一直遵守491或494签证的条款中的8579条款。

关于8579条款

那下面我们看下8579条款中的相关内容:

根据移民法第8579条款内容,临居签证持有人在澳大利亚境内期间,必须只在指定的偏远地区生活、工作和学习。对于494签证,8579条件还会考虑主申请人的担保雇主有没有变更。

总结一句话,澳洲191签证本身不要求申请人在澳洲连续住满三年。只要持有491或494签证满三年,并且始终遵守条件8579,就可以符合191签证的申请要求之一。

澳洲191永居签证申请要求

澳洲191永居签证,是澳洲政府于2022年底推出的偏远地区永居类别签证,适合持有491偏远地区技术移民临时签证、494偏远地区雇主担保移民临时签证的申请人。

拿到该签证后,签证持有人及家人可以选择在全澳任意地方生活和工作,享受澳洲PR的福利。在提交191签证前,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拥有合规的签证:

在申请191签证时必须持有491或494签证,且申请191签证前,必须持有该签证至少3年,满足在偏远地区生活等相关要求;

提供税务报告:

提供491签证的5年有效期内3年的税务报告(Notices of Assessment),对年收入没有要求;

遵守491/191签证条款:

递交澳洲191签证之前,491/494签证持有人需遵守对应的签证条款,在所在的偏远地区定居、工作、学习,满足地址和工作等信息变化要在14天内通知移民局等相关规定。

目前8579居住条款明确了转191的居住要求,另外,虽然申请191签证时对NOA没有收入要求,但申请人还是需要向ATO进行报税的,建议大家将材料准备齐全再递交,以免因为补料耽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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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AochuangACT,专注移民留学30年,自有6位持牌移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