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草根光伏”收到一则侵权投诉,投诉单号为428037763,投诉内容为《贺利氏光伏全球事业部总裁高昌禄履新》,投诉分类为侵权(内容未经授权发布)。

此前,“草根光伏”于4月11日据海天股份(603759)发布的《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告,整理并发布了《贺利氏光伏全球事业部总裁高昌禄履新》的文章。
据上交所网站信息,4月11日、4月12日,海天股份一共发布了13则公告。除了聘任高昌禄为副总裁外,还补选李力女士、付永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海天股份还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事项购买进展的公告。公告称,截至4月11日,贺利氏光伏(上海)有限公司及贺利氏光伏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已完成本次交易对应的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海天光伏已取得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川发改境外备〔2025〕第 46 号)及四川省商务厅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这意味着海天股份斥资5.02亿元收购贺利氏光伏相关资产事项在稳步推进,而聘任高昌禄为该公司副总裁,则可视为贺利氏光伏进一步融入海天体系之内的重要一步。
单就人事调整的文字内容来看,这篇《贺利氏光伏全球事业部总裁高昌禄履新》的文章并无不妥之处。对此,贺利氏光伏工作人员4月12日通过后台沟通,貌似也无异议。
据贺利氏光伏方面陈述,问题出现在高昌禄的照片上,其认为该照片不适用,要求撤换。同时提出日后转载相关照片,需先与贺利氏光伏确认的要求。
对于刊发照片需确认的要求,我们表示理解,并同意与对方确认。但因微信修改过文字内容,按照平台只能修改一次内容的规定,所以无法撤换照片。对此,小编也在私信交流平台予以了解释。
此后,贺利氏光伏工作人员再次发来信息称,请最迟于明天上午八点之前删除未经我司允许发布的照片。上午8点26分,平台《贺利氏光伏全球事业部总裁高昌禄履新》收到侵权投诉。
在此,我们以友情提醒,勿要转载《贺利氏光伏全球事业部总裁高昌禄履新》文章,特别是文内高昌禄的照片,如果转载了请先与贺利氏光伏沟通,获得转载授权,以免侵犯了贺利氏光伏、海天光伏、高昌禄的权益。
这次贺利氏光伏提出侵权投诉,搞得小编也是一头雾水。首先,文章转载高昌禄的照片来自于公开信息。
截至4月13日,贝特利官微《贝特利加入贺利氏光伏创新平台,创新科技赋能产业可持续发展》一文还载有,于2024年6月13日举行的第十七国际光伏储能展上,贝特利董事长王全与贺利氏光伏全球事业部总裁高昌禄签约的合影照。

当然,小编在转载照片时,既未知会贺利氏光伏,也未获得贝特利方面的授权,这是不争的事实。
对于照片侵权一事,小编还特意查询了关于肖像权认定方面的知识。据悉,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的肖像,可能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如果为了课堂教学、新闻报道,不成立侵权。
一般侵权投诉,公众号平台会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处理。若构成侵权,平台会自动删除文章并可能进行处罚。反之,则会驳回投诉。对此,我们尊重贺利氏光伏的诉求,静待微信平台做出处理结果。(草根光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