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实行“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值班领导是当日学校值班的督查领导,向校长负责,对全校的事务负责,是对外事务的第一接待人。
2.值班领导和值班教师在值班期间实行责任追究制。
3.值班领导职责:
(1)值班领导对教师值班情况随时进行督查,并做好相应的情况记载。发现无人值班或值班人员缺岗时,第一时间调整、解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值班领导带领值班人员早晚自习清查学生人数一次,填写好值班记录的相关内容,对值班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必要的调整和处理。
(3)值班领导带领值班人员在学生下自习后巡视各教室及办公室,做到关灯、关电脑、关门窗,室内无学生逗留。
(4)值班领导带领值班人员对学校各方面进行监查,值班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不安全事故,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同时要第一时间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并做好详细情况记录。
4.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按时到指定岗位进行值班。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私自离岗,更不准私自找人顶替。
(2)值班人员值班期间维持好学生上课、课间纪律,做到勤巡视,勤检查。
(3)放学后,值班教师要巡视各班,做到关灯、关电脑、关门窗,室内无学生逗留。
(4)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5)早晨,值班教师要检查学生早自习情况,维持好学生早自习纪律。
(6)如实填写值班记录,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督促整改,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5.值班领导、值班教师要认真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尤其对重点部位要加强监视看管,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6.值班领导、值班教师值班期间必须比正常上班早到30分钟,比正常下班晚走30分钟,等待学生全部离校方可离校。值班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