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千万身家的男子爱上了36岁的美少妇,无法自拔!可是男子不解,自己坐拥4家珠宝店,相识一个星期就送美少妇一套房子,可却迟迟得不到她的芳心!而且男子还发现,美少妇还有个小帅哥在追求,这让男子醋意大发!刘先生42岁,经过半辈子的打拼他事业有成!但他商场得意情场失意!因为年轻时只顾事业没顾好家庭,他和前妻因此分开。离异以后刘先生也想再找个喜欢的人,但却一直没有找到中意的!直到在朋友的聚会上看到了漂亮的王女士,虽然她已经36岁,但保养得非常好,而且比20多岁的女孩又多了一丝成熟的韵味!
这让刘先生对王女士一见钟情,于是对王女士展开猛烈追求,但她却不为所动!原来王女士也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她对下一段婚姻特别谨慎!想找个能相伴一生的人!于是刘先生为表诚心,不到一个星期就送给王女士一套房子,直接写了王女士的名字!王女士虽然感动,但她说经历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后,不想再做小鸟依人的女人,想要做独立女性,拥有一番自己的事业。这样就不会像上段婚姻那样,前夫说养她一辈子,却半路丢下了她!于是刘先生问王女士想做什么?王女士说自己喜欢珠宝,梦想拥有一家自己的珠宝店,还想有一辆自己的豪车!刘先生很想直接告诉王女士嫁给自己这些都有了,但他为了给王女士准备一个惊喜,决定重新打造一家珠宝店送给王女士,完成王女士的梦想!可是新的珠宝店还没弄好,刘先生却意外发现追求王女士的人很多,其中还有一个20多岁的小鲜肉,不仅长得帅,还舍得给王女士花钱,给她买新款手机,这让王先生感到了压力!
因为刘先生已经40多岁,在外貌上肯定没有优势。于是他只能用钱去砸,给王女士转去很多钱,让王女士想买啥买啥!还给王女士买了很多包包和贵重物品。收了钱的王女士对刘先生的态度明显好转,也和刘先生同居了。这让刘先生很高兴。但让刘先生搞不懂的是,没多久王女士又开始对他忽冷忽热。刘先生觉得应该是自己给王女士的安 全感还不够,于是瞒着王女士去定制了一枚大钻戒,可他拿出钻戒向王女士求婚时,王女士却把他拒绝了!王女士说自己不想马上结婚,而且为了不让自己有压力,王女士还搬走了!刘先生看着王女士把自己的衣物拿走,心里感觉空了一大块!两人一年多的时间分分合合,但他知道自己的心已经被王女士偷走了!于是刘先生找来调解员帮忙!后来在调解员的帮助下,两人重新见面。看到王女士依然美丽动人,刘先生恳求王女士搬回来!可王女士说自己知道刘先生很好,搬走只想给自己冷静一下,好好考虑下这段感情。而且自己的事业也没有着落,所以不想这么快结婚!刘先生看出王女士在说借口,于是情绪激动地说,你不就是觉得我没那小鲜肉帅吗?可他除了帅能给你什么?我能给你车给你房子,他的帅可以当饭吃吗?
王女士听后陷入了沉思,而刘先生加大马力,说自己要给王女士一个惊喜,而这个惊喜自己一直准备了很久。王女士听后很是期待,就跟着刘先生走,结果才知道刘先生说的惊喜是送她一家珠宝店!这下王女士真的被感动到了,她觉得刘先生有把自己的话放在心上!而刘先生又乘胜追击,说自己还准备给王女士买辆豪车代步,只要王女士嫁给自己,这些都可以送给王女士!面对这么多的惊喜,高冷的王女士也终于松口!她同意先接受珠宝店,然后会尽快让自己接受和刘先生结婚,希望刘先生再给她点时间!看到王女士再次回到自己的怀抱,刘先生激动流泪!他和调解员说:我会努力得到她的心,让她心甘情愿地嫁给我!此事引发了热议,有人夸刘先生是痴情好男人,但也有人夸刘先生傻,还没结婚就把这么多东西送出去,就不怕打水漂吗?人家爱的是你的钱,不是你的人!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如果两人最终没有走到一起,刘先生送出的房子和珠宝店可以要回来吗?在法律上有两种赠与,一种是无条件赠与,就是我把东西送给别人,没提要求,那送出去的东西就是别人的,是不能收回了!但是,还有一种赠与是附义务的!《民法典》第661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也就是说,刘先生送王女士东西的前提是王女士和他结婚,否则他可以要回他送出的东西!王先生肯定不傻,不然也不可能打拼下今天的事业!所以两人都是高手,你们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