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住宅房屋征收房票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切实提高安置效率。

资料图,图文无关;来源:厦门房票
根据“通知”,房票适用范围主要为厦门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涉及住宅房屋征收的项目;房源库涵盖全市各区房源,被征收人可自主选择购买房源库内的新房、竞配建房、安置房、安商房,也可以购买全市范围二手房。
在满足户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条件时,被征收人还可使用房票购买商业、办公、车位和可对外销售的通用厂房;房票可转让,一张初始房票可以分割金额转让给多人。
持票人使用房票购买房源库中的新房、竞配建房,可享受购房奖励:房票核发之日起6个月内购房奖励5%,第7-12个月内购房奖励2%。

福州来看,今年2月初,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12345上回复网友曾称:福州市已在研究城区试行房票安置的实施意见,并已拟定相关意见报市政府研究。而后并没了下文。
截至目前,包括台江宁化新村、晋安环南新村、鼓楼河南小柳新村、仓山南湖南片区等福州四区四大片区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均已出台,征迁体量达到3500多亩,涉迁约1.3万户。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片区征迁,均未使用房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