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名属实,但借款人不清楚贷款支出,涉嫌犯罪,法院驳回银行起诉

白容看商业 2025-04-13 19:30:39

时常有人会私信笔者:我只是到银行签了个字,怎么就成了借款人?贷款资金,我也没有使用,至于为何贷款资金会到本人银行账户以及具体流向,本人都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之下,我能不还款吗?

说真的,这种问题很难回答,细节不一样,很可能会结果会完全不一样。但是有一点可以明确,如果贷款涉嫌经济犯罪,那该类诉讼很有可能被法院驳回。

据A某所述,她于2015年2月到甲银行咨询贷款事项,并根据银行要求在一些文书上签字。

2015年2月6日,甲银行与A某签订最高抵押借款合同,金额为88万元,以A某名下的房产作为抵押。2015年2月28日,甲银行向A某发放贷款58万元,贷款资金受托支付至某公司,同时向A某发放30万元消费贷款,该交易对象为多人。

经审查,法院认为,甲银行主张其与A某之间形成借款合同关系,A某抗辩其从未从甲银行借款,未办理银行卡,未收到涉案贷款资金,也未还过款。一审查明,涉案贷款转至A某银行账户后,立即转出至案外人账户,该卡消费情况,A某表示不知情。2024年11月8日,一审法院作出案件移送函,认为本案存在经济犯罪嫌疑,移送公安机关。

为此,法院驳回了甲银行起诉。

案件三言两语

上述案例,判决书披露的信息并不全面,不足以判断法院认定本案涉嫌经济犯罪的原因。

不过本案例也给那些真正被骗的借款人一个思路,即从是否涉嫌犯罪的角度来处理该类情况。但是如果那些老赖的借款人想以此来逃脱债务,那这些人也太低估了法院的办案人员的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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