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浙江平阳县杨某迅因民事纠纷,持刀报复性连杀6人的事件,受到大家的关注和热议,众说纷纭,说法不一。
有人说他是被逼无奈,属于自卫反击,是抵抗黑恶的勇士;有人说他是性格偏激的极端分子,是自私无情的杀人恶魔,一定要将他绳之以法,送上刑场。
通过了解发生这起恶性案件的始末,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就是关于犯罪嫌疑人的量刑标准,是一个让司法审判头疼的事情,不论他死不死,都是对司法审判公正性的极大考验。
这是为什么呢?且看分析:
的确,这起报复性连杀数人的案件,其性质恶劣,影响极大,如果处理不好恐将后患无穷,事件发生以后,犯罪嫌疑人杨某迅也被很快逮捕,接下来本应该是顺理成章审判定罪的阶段,这无可厚非。
然而,据说犯罪嫌疑有被人为的送进精神病院的经历,这将给案件的审判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如果定其死罪,他有精神病经历,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轻判或免责,如果不定其死罪,这种有计划,有预谋的报复性故意杀人案,其性质及其恶劣,影响也非常的大,如果不将罪犯绳之以法的话,恐将后患无穷。
所以说,平阳县6死案的犯罪嫌疑人死不死,是对司法审判公正性的极大考验,此案件的最终量刑,具有里程碑意义。
那么,犯罪嫌疑人的最终结局将如何?我想,他肯定必死无疑,有三个原因。
第一,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前期,是经过精心策划的,是有预谋、有计划的报复性故意杀人,据说他在行凶时,还让路人离远一点,足以说明他在作案时思路清晰,头脑清楚,属于正常行为人,具有完全负法律责任的行为特征。
第二,此案件性质恶劣,影响甚大,导致数人死亡,如果不把凶手绳之以法,送上刑场,是对死者的不公,是对法律威严的轻视,不足以震慑不法分子,维护法律的威严。
第三,犯罪嫌疑人虽然有进过精神病院的经历,但不一定就是精神病人,这个还需要进一步验证。
综合上述,犯罪嫌疑人杨某迅最终的结局可能是被判处死刑,送上刑场,得到正义的审判,法律的制裁。
最后要说的是,任何杀人犯罪的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正义的审判,法律的制裁,遭到社会道义的唾弃,不管什么原因,一旦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就已经是自掘坟墓了。
况且,精神病不是免死金牌,不是违法犯罪的资本,遇到事情,一定要冷静思考,唯有走法律途径,才能更好的维护合法权益,反之,会把问题带向更糟糕的地步。
我们是法治社会,人人要做到学法、懂法、用法,依法,这样才能让社会更加和谐美好。
注:消息图片来源于网络,本文仅表达个人的观点,无不良引导,若有不妥,联系删除。
学法,懂法,用法,依法对于本案的“凶手”来说要是管用他愿意以死相拼么?
等着看好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