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一男子反映,其在当地国企工作两年多却遭遇"零报酬"困境。谢先生自2022年7月起先后在哈尔滨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城投)及其重组后的哈尔滨城市发展投资集团(城发投)工作,期间既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获得任何劳动报酬。劳动仲裁阶段,用人单位以"义务帮工"为由否认劳动关系,仲裁委最终未支持其诉求。
事件回溯
现年38岁的谢先生原系哈尔滨某国企停薪留职员工。2022年通过城投公开招聘进入综合办公室担任文秘,三个月试岗期满后,单位以"国企改革人事冻结"为由拖延办理正式入职手续。2023年7月国企重组后,其工作关系转入城发投,但用工手续问题始终悬而未决。
2024年9月,城投提出补签劳务合同方案,因与谢先生预期的劳动合同性质不符遭拒。同年12月,谢先生正式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追索劳动报酬及相关补偿。仲裁过程中,城投坚称谢先生系"自愿帮工",道里区劳动仲裁委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其全部请求。
案件争议点
1. 用工主体认定分歧:谢先生的工作痕迹多留存于城发投,与城投的关联性证据薄弱;
2. 工作内容存疑:城发投办公室负责人对其实际工作贡献表述含糊;
3. 口头承诺效力:单位虽多次承诺解决用工问题,但始终未形成书面协议。
法律专家提示
劳动关系认定需综合考量用工管理、工作安排、报酬支付等要素;
劳动者应系统保存录用通知、考勤记录、工作成果等证明材料;
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
目前涉事企业未予正面回应,谢先生拟通过司法途径继续维权。此案折射出国企改革过程中劳动关系认定的复杂性,业内专家建议应规范过渡期用工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