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秦的灭亡,我们马上想到两个字“暴政”,立刻联想起“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和“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这些至理名言。
当然,这些原因都非常正确,分别是从皇帝、民心、统治策略几个角度来分析的。
那么,秦朝灭亡是否有制度方面的原因呢?

秦二世胡亥墓
其实,造成秦灭亡如此迅速的制度根源,则在于商鞅变法后的历代君王。商鞅变法重农抑商、奖励耕织,但对社会管理非常严苛,动辄什伍连坐。而且秦朝的赋税极高,达到了泰半之山,即三分之二。
这样的制度,在秦扩张乃至兼并天下的时候为秦军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也确实有很多积极的因素。
但秦朝建立后,各诸侯国的文化风俗和制度都有差异,只有找到一个统一但又兼顾各个地方的制度才是正确的做法。
但秦始皇和二世胡亥仍然征收和秦国一样的赋役,一样的基层管理,一样的集权,这就到了与原六国产生了很深的矛盾。
也就是说,制度没有“攻守之势异也”,这也是秦国灭亡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