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不自在,管好心中的利刃——重庆女子一怒剪坏32件婚服

萤火之亮 2022-01-15 22:29:42

最近重庆一名女子火了,很多人都刷到这段视频:她外形看上去平平无奇,但却做了一件很不平凡的事——手持一把剪刀,在婚纱店里动作迅速又坚决的剪婚纱,嘁哩咔嚓手起刀落,数件代表着完美和神圣的婚纱、秀禾服就这么毁了。

店员不停的提醒女子:“一件几千啊,你想清楚额”。女子显然被心中的恶魔所操控,虽然表面上没有歇斯底里,但语气笃定的表示自己想清楚了,几千几万都赔的起,手上剪刀毫不迟缓,霸气又冲动。最终剪坏了32件婚服,才肯罢休。

据事后调查,该女子是一名孕妇,情绪不好。后来她也表示后悔,但拒绝接受商家提出5万多赔偿,只肯接受3万。商家表示,她剪婚服造成直接损失就达7万。店家将赔款从7万降到6万7,又降到5万,孕妇却拒不接受,并拒不见面协商。当店家表示要走法律程序的时候,孕妇才感到惶恐,通过信息方式与店家协商。

网上关于这件事情的讨论炸了锅,就多个方面展开讨论。有人讨论“定金”还是“订金”?该不该退?有人赞赏店家能主动降低赔款,作风大气;有人质疑店员语气有故意激怒孕妇的嫌疑,未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最坏的结果;有人主张女子孕期情绪容易波动,应该多加包容,要大度。

从法律角度来讲,是不是应该退定金?

据了解,该女子预定了价值8000元的婚庆套餐,预付了3500元定金。根据《民法典》586条和587条规定,合同约定定金不超过主合同定金额的20%。女子可以主张商家返还20%意外的超额定金,即3500-8000*0.2=1900元。反之,如果商家违约,女子可以主张商家双倍返还定金,双方权利义务对等。女子并非因为天灾、人祸等不可不抗力导致不能办婚礼,无理由主张商家全额退定金,要求显然是不合法不合理的。女子又提出异议,要求商家展示3500元所花费的去向,从权利义务角度讲,有一定道理。

但女子并没有进行理智维权,遭到拒绝后,怒从心头,恶向胆边生,用剪刀泄愤,直接触犯了《刑法》275条“故意毁坏财物罪”,而且数额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即可判刑,而且故意毁坏财物罪属于公诉案件,即使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检察院也应该立案起诉,最轻也要判处缓刑,感兴趣的人可以去搜一下相关案例。女子剪刀挥舞,不仅给商家和自己的家庭造成财产损失,还很有可能留下案底,影响子孙将来就业政审环节,冲动是魔鬼!

我们诧异于女子的惊人之举,不知道她之前是在怎样的小环境中生活工作的。情绪化严重的人,一点都听不进不同的意见,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就像被惯坏的巨婴。

失控人格的养成部分来源于原生家庭的影响,父母家人都不善于控制情绪,也都欠缺管理情绪的能力,更缺乏对孩子的情绪管理教育。有一次在街头,看到一个母亲抱着哭闹的小男孩,脸对脸,嘴对嘴冲着怀里的孩子大吼:不!要!哭!嗓门振聋发聩、形体声色俱厉,几乎把苦胆都吼出来,把路过的我都吓到心惊肉跳。这样环境下成长的孩子,如何敢表达心中的情绪?成长中面对复杂的世界如何认知、应对?不敢去想象,我替小男孩感到担忧。

小时候一直不明白,古人强调要忌“酒色财气”。酒色财的危害可以看懂,为什么“气”能与之并列。现在才发现,“气”才是最难控制的一关。前两年有女子在北京八达岭负气下车,结果母亲为救她命丧虎口,前车之鉴、历历在目。

拿破仑说过:能控制好自己情绪的人。比能拿下一座城池的将军更伟大。其实我们大部分人都无法很好控制自己的情绪,就连佛祖也会做狮子吼、将军也会冲冠一怒为红颜。但在大发雷霆时还要有基本的判断,不要让它成为人生的拖累。

年龄大了,就羡慕小孩子,可以不开心就哭,开心就笑,无所顾忌的表达自己的情绪。但世界的一砖一瓦、一丝一缕、一粥一饭是由成年人来辛苦创造的,小孩子的任性自由也是在成年人的庇护下才能“窝里横”。成年人要有担当,要为这个世界的稳定做出自己的一点忍让和牺牲。

最新消息,店家和女子已经握手言和,成为了朋友。你敢交这样的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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萤火之亮

简介:说破生活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