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我在派出所工作,当时为了缓解警力不足,从当地一家大型企业公安处借调了一个经警小齐。经警全称经济警察,曾是我国的八大警种之一。当时的各大厂矿企业经上级批准,设立了企业内部治安保卫部门。

经济警察属于工人身份,一般不配枪,只有警械。经警有专门的制服:深绿色上衣,蓝黑色裤子,有专门的肩章、领花、袖章。经警一般到40岁需要调离转岗。

新借调来的这个经警小齐很年轻,他家有个亲戚是厂里的领导,所以他就被调到派出所了。他所在的企业规模很大,是国家二级企业,属于厅局级单位,厂公安处的权力很大,行使地方公安机关的职能,可以处理厂区和居民区的治安和刑事案件。

他们经警大队有经警100多人,没有配发经警制服,而是全部配发的公安制服,与公安干警看一模一样。小齐在所里和大家一起值班儿,一起出警,也不用领工资发服装,一切都是由原单位负责提供。当时也有部分借调人员通过考核正式调到了派出所,成了正式民警。他的亲戚也想给他调过来,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直没有办成。特别是从1995年以后,借调转正这条路基本就走不通了。就这么一直干了好几年,看到没有希望了,他就回到厂里继续上班了。不久,他的亲戚通过关系给他从公安处提了干转成了干警。

公安处的干警除了没有警衔以外,其他和派出所民警一样,穿着警服,配发六四式手枪,还有寻呼机、摩托车,着实风光了几年,这在厂里是非常令人羡慕的。
到了2000年,国家出台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公安处、公安科整体转隶地方公安局,成立公安分局或派出所。由于地方财政紧张,在收编的过程中设立了三年过渡期,即:由原单位继续提供经费,发放工资,三年以后再正式调入公安局。经初步测算,三年需要费用40多万元。这件事征求职工代表意见时,大家普遍反映:公安处干警要调到市局,已经不是企业的职工了,这是他们自己的事,不应该继续由企业给提供经费和发放工资。再加上公安处的干警平时耀武扬威,在厂里上下口碑较差,人们纷纷反对这件事情,最后在职代会和党委会上没有通过,转隶市局的机会就此错失了,从那以后,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这和后来的铁路公安、林业公安转隶地方公安从性质上完全是两回事,人家本身就是授衔的正式公安干警。

最后公安处也被撤销了,小齐他们全部留在了新成立的保卫部,早已没有昔日的威风了。一开始,小齐他们还继续穿着公安制服。后来,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各厂矿企业保卫部门不得再穿警服和佩戴警用标志了。尤其是2002年,经警这一警种也被国家撤销了,保卫部的人员连经警制服也不发了。最后,小齐他们穿上了“特勤”作训服,和现在小区的保安一模一样了。

如今20多年过去了,小齐已经不再年轻了。当年和他一批的昔日进了公安的同事,许多都当上了领导,就是普通民警,工资也七八千了。企业改制以后,小齐他们才挣3000多元,是企业里最低的工资。由于没有一技之长,年龄又普遍偏大,连辞职外出打工的勇气也没有,只能每天看老板的脸色行事,生怕被裁员了。从昔日风光无限的企业权贵变成了企业最底层的保安,真是人生如戏,戏如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