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到“物理阉割”,往往令人想到的是宦官群体。按理说,丢掉身体的一部分,成为“不完整”的人,是一件极为悲哀的事,古代男子选择入宫成为太监,大多是贫困所致,不然,谁愿意对自己砍一刀,去给宫里的权贵当牛做马?
不过,任何事情都具有两面性。在明代,因宦官当权,吸引了无数人想当太监,为了“权力”梦,他们还自愿断掉“子孙根”,再高高兴兴跑去皇宫“报到入职”,臭名万世的魏忠贤便是如此。这导致当时的太监“供过于求”,为此,官方还特地作出规定:不准百姓擅自动刀。
当然,明代男子对太监一职的热烈追求,只属个案,大家普遍还是希望能“完整而来,完整而去”。因此,2009年,广东一男子被妻子“物理阉割”后,愤怒不已,嚷着要离婚、要起诉。
夫妻二人走到这个地步,实属罕见,到底是什么原因能致使女方下此毒手,“阉割”丈夫?了解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只让人觉得男方实在有些自讨苦吃。
男子名叫林某,出生并常居于广东东莞。1997年,他认识了外来务工人员谢某曼,二人一见钟情,在双方父母的支持下,走进了婚姻殿堂。婚后不久,生下了3个孩子,案发时,最大的11岁,最小的也已经8岁。
两人家庭生活美满幸福,通过十几年打拼,加上亲朋好友帮衬,在广东有了一处安身之所。谢某曼以为生活会一如既往地安稳、美好,2008年,丈夫的外遇却打破了她所有的畅想。
当年12月,谢某曼逐渐发现丈夫行为异常,不仅对自己陡然变得冷淡,还整日捧着手机痴笑,甚至有好几次夜不归宿。问其原因,林某遮遮掩掩,不给个准话就倒头大睡。种种迹象表明,她的婚姻正遭受危机。
为了弄清丈夫的情感状况,某日夜里,谢某曼趁林某熟睡,欲查看手机,却由于不知道锁屏密码,套了几小时也套不出,只得心不甘情不愿回去睡觉。怀疑的种子一旦种下,谢某曼变得愈加疑神疑鬼,处处想方设法查明真相,还形成了丈夫一不回家,就三更查两次岗的习惯。
林某一开始还能应付,但时间一长,次次“睡觉”都要被打搅一番,他实在难以招架,就主动交代了出轨事实。没想到,背叛婚姻的他不仅理直气壮,面对妻子毫无愧意,竟还提议三个人一起生活,实在无耻至极。
他想“一夫多妻”,谢某曼却不想二女共侍一夫。她强烈抗拒,并为了此事足足埋怨了大半个月,还不让对方接近子女。可妻子的反抗与埋怨没有起到任何作用,林某依旧我行我素。特别是挑明了婚外情,他更加无所顾忌,光明正大地在妻子眼皮底下电话调情。
2009年2月,林某为了践行“一夫多妻”的想法,居然将情人带至家中,扬言当晚要三人共躺一床。这实在是荒唐,谢某曼也以为对方不过是说一说罢了,但没想到当晚林某竟真的领着情人躺在了她身旁。
谢某曼窝了一肚子气,当场从床上跳起,骂了不知羞耻的二人几句,便搬到了客房去睡。可气的是,妻子的愤怒没有给林某与情人任何压力,相反,她还被迫在客房听了大半夜不堪入耳的声音。
谢某曼忍无可忍,于第二天提出离婚。林某却不同意了,坦言他不做选择题,老婆、情人都要。谢某曼盯着对方厚颜无耻的嘴脸,内心的怒火越燃越旺,于是,2007年2月26晚,她与林某最后一次行完房事后,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剪刀,伸向了睡得正香的丈夫。
林某被巨痛惊醒,瞪着罪魁祸首却是痛得连斥责都做不到,只剩下不断的哀叫声。谢某曼被这个场景吓到,丢下剪刀就慌忙逃离,并将割下的东西顺手扔进了门前池塘。而躺在床上的林某首先想到的是求救,可他忍痛拨打的第一个电话不是120,而是110。他痛斥了妻子的恶行,并打定主意要离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人为“阉割”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哪怕在古代,对太监进行“阉割”的都是专业人员,稍微不慎就会导致大出血而亡。由于谢某曼的手法不得当,林某被“阉割”之后,伤情严重,身体残缺,属于残疾。根据法律规定,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最低量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过,法院考虑到林某带着情人在妻子眼前缠绵,其行为本身严重违背了基本道德规范与法定夫妻义务,他应当为这种后果承担起部分责任。而且,谢某曼归案后,主动坦白了罪行,并表现出悔恨态度,存在多个可以酌情从轻环节,因此法院最终判处其10年有期徒刑。
经历了“断根”、入狱风波,二人皆对对方失望透顶,成功离了婚。林某因为过度的欲望吃下恶果,终身不得再纵此欲;而谢某曼也为其冲动行为买了单,两人糊涂闹了一场,狼狈收场,只是可怜3个未成年小孩,不知将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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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问老婆割了老公命根到底判几年?怎么之前看的另一个案例是三年,这个却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