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赌石第一案:天价原石背后……

惜文评情感 2025-03-29 03:08:30

涉案翡翠原石

2019年,云南玉石商人张某省以8000万元将一块翡翠原石卖给河北某钢铁企业董事长马某波,交易由中间人张某林、陶某军促成。原石切开后,经鉴定实际价值不足437万元,产地被证实为危地马拉而非宣称的缅甸顶级矿区“木那场口”。这场纠纷引发刑事指控,2025年3月一审宣判:张某省、张某林因诈骗罪分获15年、10年有期徒刑,陶某军无罪。案件揭开赌石行业隐秘的灰色地带,也暴露了法律与行业规则之间的碰撞。

一、8000万资金从何而来?

案件最引人深思的,是买方马某波动用的8000万元资金来源。若这笔巨款属于企业资产,作为董事长是否有权将其用于高风险“赌石”?钢铁企业资金流向玉石交易是否合规?若涉及挪用公款或职务侵占,企业监管漏洞更值得追问。遗憾的是,案件审理未触及资金来源合法性,公众对富豪“任性消费”与企业治理的质疑仍悬而未决。

二、赌石的双向风险何以失衡?

赌石行业素有“一刀穷,一刀富”的规则,交易双方默认承担“切垮”或“切涨”的风险。若此案原石切开后价值数倍于8000万元,卖方是否需补偿买方“赚太多”?显然不会——行业规则默认风险自负,法律亦不干预正常交易结果。此案特殊之处在于,法院认定卖方通过虚构产地、夸大品质打破了“赌”的公平性,将商业欺诈与赌石风险混为一谈。法律介入的边界在此显得模糊:若产地虚假构成诈骗,是否所有赌石纠纷皆可刑事化?行业传统与司法认定的冲突亟待理清。

三、知假卖假者该当何罪?

支持判决者认为,张某省等人明知原石为危地马拉料却谎称缅甸木那料,属蓄意欺诈。危料与缅料价差悬殊,卖方利用信息差牟取暴利,已超出赌石“赌性”范畴,符合诈骗罪要件。值得追问的是,8000万元交易款是否退还?判决书未提及追赃细节,若巨款未退,刑事处罚虽已落地,但买方损失仍未弥补。此外,马某波二次交易中扣押第二块原石的行为,究竟是维权高明还是涉嫌强占,亦成谜题。

四、跨境资金暗流涌动?

案件另一隐秘线索是资金流向。张某省自称在缅甸拥有矿场,长期往返中缅两地,交易是否涉及资金外逃或洗钱?若8000万元最终流向境外,则可能牵出更复杂的经济犯罪。当前司法侦查未披露相关证据,但玉石行业跨境交易频发,此案或为冰山一角,监管部门需警惕灰色地带的资本流动。

此案暴露出赌石行业规则与法律体系的断层:当“赌”的江湖规矩遭遇“诈”的刑事认定,传统交易模式面临重构。而富豪一掷千金背后的资本疑云、行业跨国交易的监管盲区,更折射出经济生态中的深层隐患。此案终审若维持原判,或将重塑玉石行业规则;若改判,则可能成为司法尊重商业惯例的标志性案例。无论如何,这场天价赌石风波,已为法律与行业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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