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投诉称:他在2021年2月购买的江苏博翔置业开发商开发的亭湖区盐东镇东成名居小区,至今未交房,投诉人要求退款也未得到响应。
从投诉人提供的视频来看,房屋仍系毛坯状态,没有任何装修与入住的迹象,但房屋贷款一直在供。

在24年7月,当事人向银行监管部门反应“射阳农商行串通江苏博翔置业有限公司及法人,隐瞒该开发商及法人数百起被诉案件以及一直被法院执行及限高的事实,在没有达到按揭贷款的条件下,大肆骗取群众按揭贷款等事项”。
一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盐城监管分局的“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调查意见书”显示,“射阳农商行在按揭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信贷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我分局将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投诉人认为既然射阳农商行在办理贷款过程中,确实存在问题,理应撤销按揭,停贷退款退息退房。参考Deepseek意见,根据《民法典》第1168条,若银行明知开发商项目未达销售条件等违规情形仍放贷,需对业主“房财两失”的损害后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包括:退还已偿还贷款本息,赔偿房屋差价损失,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