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瞩目的山西大同阳高县“订婚强奸案”二审落下帷幕,维持一审原判,席某某因强奸罪获刑三年。这一案件自曝光以来,便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激烈讨论,其背后反映出的诸多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在这起案件中,2023年5月1日,席某某与吴某某举行订婚宴,次日两人在婚房发生关系后,女方控告男方强奸。一审法院以“违背妇女意志”认定席某某构成强奸罪。到了二审,尽管男方辩护律师提出诸多质证意见,如双方是否发生实质性性行为存疑、事后拖拽能否等同于事中反抗等,但法院依旧维持原判。
这一判决结果,再次强调了法律对女性性自主权的坚定捍卫。无论双方处于何种关系,哪怕是订婚状态,只要性行为违背了女性的真实意愿,就构成强奸罪。
它提醒着社会,传统观念中“订婚即默许亲密关系”的认知,不能逾越法律的界限。同时,也为司法实践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彰显了法律在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权威性。但案件中的争议点,如证据的充分性、程序的合法性等讨论声依旧存在,如何在未来的司法工作中,进一步提升证据采集、审查的严谨性,优化司法程序,增强公众对司法结果的认可度,是亟待解决的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