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大包天!上海一95后女子倒卖公司561台电脑,获利300余万元!

总幻尽头 2022-12-13 11:46:42

上海静安,一名95后女子利用担任大公司前台工作的便利,将公司从两家公司租来的561台电脑低价出售,非法获利300余万元,用于男友及其个人高消费生活。那么女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处罚呢?(来源:上海静安区法院、澎湃新闻)女子张某,出生1995年。其于2018年9月份时入职到一家大公司工作,担任行政前台职务,出于对其的信任,公司还安排其负责公司电脑租赁的业务。

可不曾想,在负责与一家为提供租赁电脑服务公司接洽的过程中,张某发现了“商机”,即其自认为公司租赁那么多电脑,自己多报几台也没有人会知道,事后将租来的电脑低价卖出去,然后每月再支付租金,就可以套现不少钱。可张某只想到了眼前的获利,根本没有考虑这种行为会造成恶性循环的后果。即其不停交租金最终会造成所得利益全部用于交电脑的租金。为了填补这个窟窿,张某又与另外一家为公司提供电脑租赁业务的公司接洽工作时,用同样的方式作案,并从中非法获利。最终,因张某无力再交租,又拿不出电脑还给两家公司,导致两家公司负责人找上门来才东窗事发。公司得知真相后,立即报警求助。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发现,张某从入职次月起,即2018年10月份开始,至2021年4月期间,其先后从两家电脑租赁公司处,以其工作公司的名义多租了561台电脑,价值1048万余元。警方同时还查明,张某将这561台电脑卖出去后,获利756万余元。但案发前,张某已向两家公司支付租金449万元。也就是说,理论上张某实际得利307万元。其犯罪所得,用于个人消费或转账给其男友。1、现在的年轻人做事情真的都不考虑后果,如果收租金不盈利的话,那这两家公司的老板拿什么养员工,他们又靠什么维持公司运营和自己家庭开支?这么简单的道理,张某是不懂还是想过一天算一天,或许只有她自己才知道了!

2、那么张某的行为,该怎么定性?是诈骗罪,还是职务侵占罪?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为非法占有,使用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的方法,诈骗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权。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犯罪行为。注意!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之一是行为人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单位的工作人员。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也就是说,由于张某是公司的员工,其是利用工作的便利,以公司的名义向两家电脑租赁公司租的561台电脑,并将其变卖的。因此其行为侵害的是公司的财物,故其行为应当认定为职务侵占罪。3、张某的行为,该如何量刑?刑法第271条规定,职务侵占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分别是指6万、100万、1000万元以上的。

注意!职务侵占所得应当以所侵占财物的价值计算,不能以行为人实际所得计算。也就是说,本案财物的认定应当以561台电脑价值1048万余元来认定,不能以张某实际所得307万来认定张某的犯罪情节。即本案是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据此,法院认定张某构成职务侵占罪,并根据其犯罪情节及其悔罪表现等,故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最后,希望广大网友们务必要引以为戒,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切勿动歪心思,否则法律必将严惩!

4 阅读:3359
评论列表
  • 2022-12-13 21:04

    这男的可以!钱和人通通白嫖!

  • 2022-12-14 06:07

    色字头上一把刀。对男人是这样,女人更是这样!

  • 2022-12-13 12:45

    [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 2022-12-14 18:50

    公司够有钱滴

  • 2022-12-14 06:03

    很多条文金额巨大的标准要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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