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男孩被碾压身亡后续:司机终于重获自由,真是太不容易了!

六欲七情 2024-10-14 14:38:38

一、骑行案整整2个月,终于等到好消息

据周兆成律师(该案代理律师)消息:保定骑行男孩遭意外碾压死亡事件当事司机,姜永亮已经在9月26日已经走出了容城县看守所的大门,取保候审,重获自由。不过和我当初想地差不多,司机是取得小孩家属方的谅解,签订赔偿协议,只不过具体赔偿金额不便透露。

人虽然出来了,但是案子还没有结束,这只能说初步是一个好消息,但是结局在谅解、赔偿中早已注定了,应该就和周律师所说的一样,我们也别抱太大的期待了,虽然和大众想象中的“无罪无责”还是相去甚远,但是至少人出来了,可以继续工作了,家人也能够团聚了,目前,姜永亮主要在家里干活,陪伴家人。他的活动范围仍受限,不过,在向工作人员报备的情况下,可以前往工地上班。其中网友们的声音和坚持功不可没啊!!!在现行的环境中,司机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幸运的~

周兆成律师认为,姜某亮能够被取保,意味着检方判定姜某亮社会危害性较低,罪行轻微,羁押必要性不强。虽然刑事程序仍未终结,但对后续走向还是影响深远。一般来说,后续走向有两种:一种,是按正常流程移送起诉,由法院来定罪量刑,作为司机辩护律师,周兆成表示会接受委托时的目标,继续做无罪辩护。另一种,则是检方直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跟“定罪免刑”不同,这意味着检方认为司机行为不再属于犯罪,无须移送起诉,刑事程序就此终结。

冷知识:只要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无论是酌定不起诉(微罪)还是法定不起诉(无罪),司机方一律都算无犯罪记录,对今后生活无影响。

看到司机女儿的信,感到五味杂陈,稚嫩的笔触,歪歪扭扭的文字,虽然可能是成年人指导写作,但是依然感到一家人只有在一起才是幸福!

二、千万粉丝网红“东北雨姐”的红薯粉条风波后续重点内容:经检验,植物源检测结果为红薯源性成分未检出、木薯源性成分检出,其他检验项目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该红薯粉条配料表仅标明“红薯淀粉、饮用水、食用明矾”,属于含有虚假内容。换句话说,这是一点红薯粉没有呗,100%木薯粉!这一点我是没想到的,之前厂家还狡辩说七成红薯粉3成木薯粉,一个接一个的打脸!对粉条生产厂家:罚款671.76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规定,拟决定对雨姐传媒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共计165万元的行政处罚。罚的太轻了!配料表是真干净啊,弄虚作假,胆子可真大,这个处罚力度对于头部主播来说无关痛痒,对于生产厂家更应该罚到倾家荡产,现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太严重了,陷入一种互相坑害的恶性循环当中,每个人都是受害人!哎,每次都是雷声大雨点小,起不到任何的威慑作用,甚至还有些反向的鼓励作用,因为不诚信的代价实在太小,慢慢地劣币驱逐良币,诚信经营的商家反而无法生存了。

三、酉阳县一粮企将过期米重新包装销售,甚至卖给学校后续

两个疑问:疑问一:这说明重庆龚先生举报属实,那么今年5月份就向酉阳市场监督举报,6月份为何答复是不予立案?。疑问二:既然已查实存在虚假标注保质期,以次充好,向学校销售11.67万,向社会销售51.06万。根据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公司主要负责人只是免职吗?是否该移送司法机关?

稻谷盈仓,本应滋养四方。怎料奸商巧舌如簧,旧米重包装。乡村学校成其市场,孩童健康任其葬。GF睁眼装盲,法度何存,天理何妨?金银入囊,良知尽忘。换标改期欺暗巷,百姓难防。一粒米中藏祸殃,孩童腹内添忧伤。真个是世态炎凉,人情薄如纸张。叹世风日下,道德沦丧。商家本应守信义,却为蝇头小利狂。望天地良心尚存,唤醒人间正义章。愿孩童餐餐皆安,莫再受此等米祸,健康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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