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某小区两个对门邻居,一个姓张,一个姓王。
姓王的这家有个80多岁的老太太,总嫌对门张家开门关门的声音太大,对她来说,张家“哐当”一声关门声,就犹如地动山摇,顿时就吓得老太太心跳过速。
这还不说,最近这些天张家的主人晚上回来得很晚,常常是午夜或凌晨之时,正当老太太酣睡的时候,被张家的关门声惊醒。
于是,王家就找张家沟通,张家也说,以后注意,但是噪音依旧。
老太太就出现了心脏不舒服,神经衰弱,抑郁焦虑等身体状况,老太太的家人一气之下,准备将邻居告到法院。
那么,问题来了,这种情况想要起诉邻居,胜诉大不大?如何取证呢?
从法律上来讲,关于噪音的分贝限制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比如居民区白天不超过55分贝,夜间不超过45分贝。夜晚超过45分贝的声音属于噪音。
针对上述情况的取证,建议购买分贝仪进行多次测试,并将上述测试现场用手机录制视频并且保存。
根据《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以及第九十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邻居在行使自己享有的物权的同时,不得侵犯相邻业主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行为,可以直接和业主协商,同时要求物业予以出面协商,讲明相应的法律关系。若协商未果,建议去小区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由当地居委会出面进行调解。若协调无效,建议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小区里这种现象很常见,起诉必须要先保存证据,毕竟法院得要证据说话,此外,邻里之间还是提倡互相宽容,远亲不如近邻嘛。
你对这件事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