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案时间线与地点
案发时间:2025年3月10日21:00至22:00间
接单地点:云南保山昌宁县城,李某接单前往永德县更嘎乡小街子村
行凶路段:车辆行驶至永德县某偏僻乡村道路(无监控覆盖),距出发地约40公里
二、凶手作案手法
前期布局:李某平与其他3名乘客拼车,制造正常出行假象,途中三人分阶段下车
选择最后动手路段时,刻意要求司机绕行无路灯、无监控的乡道。
行凶过程:趁司机专注驾驶时,用锐器(疑似匕首)刺向其颈部要害,致其当场死亡
作案后,将李某尸体拖至路边灌木丛掩藏,未劫取手机等财物,但驾驶出租车逃逸;
毁灭证据:次日凌晨2时许,李某平将车辆开至临沧永德县某废弃采石场,用汽油焚毁车身
焚车时未摘除行车记录仪,导致存储卡部分损毁,但关键视频仍被恢复。

三、关键物证与反常行为
车内监控画面
清晰捕捉凶手面部特征:40岁左右男性,身高约1.7米,长脸、招风耳,作案时穿深色连帽外套
凶手行凶前曾多次查看手机导航,疑似确认周边环境是否隐蔽
遗留物品
李某手机被抛至案发地200米外水沟,屏幕碎裂但通话记录完整,显示案发前无异常通讯
车内发现疑似凶手遗留的半瓶矿泉水,瓶口DNA检测正在进行

四、反侦查行为分析
路线规划:逃窜路线避开主干道,选择多段乡道交替行驶,刻意绕行保山清水河等边境区域
途中更换车辆牌照(原车牌被拆卸丢弃),但未更改车身明显刮痕特征
心理画像:熟悉滇西山区地形,可能为本地人或长期居住者,作案全程未与司机交谈,避免留下声纹特征

五、案件核心疑点
动机存疑:未劫取财物(车内现金未丢失),或存报复或灭口可能
网传凶手曾服役(武警背景),但警方未证实,同伙嫌疑,前期下车的3名拼车乘客身份尚未查明,是否参与预谋待查,截至2025年3月17日案件仍在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