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B无法识别逆行车辆导致事故,小鹏车主感觉被宣传打了脸

律驰驾道 2025-03-04 14:03:32

近日,来自许昌的田先生向媒体投诉,称其去年11月18日,驾驶的小鹏G6与一辆逆向行驶的三轮车相撞,导致两车毁损严重。田先生认为,车辆具备变道和刹车条件,小鹏的主动安全功能却没有发出任何警报及采取措施,就像睡着了一样。

事情经过

田先生向媒体提供了事故的相关照片,从中可以看到这台小鹏G6左前方车损严重,大灯破裂、悬架断裂,轮胎飞出、前挡玻璃破损、气囊弹出,事故十分惨烈。

此外,田先生还提供了一份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一交通执勤大队的事故认定书。认定书显示:2024年11月18日07时47分,市民张某驾驶三轮车在机动车道逆向行驶,与田先生驾驶的小鹏G6相撞,致两车严重损毁。交警认定,田先生因“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承担次要责任。

田先生回忆称:“当时只是打喷嚏瞬间分神,但车辆号称行业领先的主动安全系统既没警报也没制动。车辆具备变道和刹车条件,小鹏的主动安全功能却没有发出任何警报及采取措施,就像睡着了一样。”

小鹏汽车否认智驾出事故

媒体报道田先生的投诉后,小鹏汽车对此进行了回应:“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手动驾驶状态,针对客户质疑车辆未触发自动紧急制动(AEB)功能,我司在车辆随车手册中明确指出,自动紧急制动功能(AEB)无法对逆行车辆发挥作用。”小鹏汽车相关负责人说,“行车记录仪视频没显示NGP/LCC/ACC等功能,确认为手动驾驶状态。”因此,小鹏汽车方面并不认可田先生所说的“智能驾驶出事故”。

对于小鹏汽车的回复,田先生表示不认可,他说:“我买车的时候,销售顾问和小鹏APP上宣传他们的主动安全应该是无限接近于L3的。当时的情况但凡有个提醒,让我开车时注意点,说不定就不会有这事儿。”

记者查阅了《小鹏G6新能源汽车用户使用手册》,发现在该手册第62页,确实写有“AEB无法对逆行车辆起作用”的内容同时还写有“AEB的设计目的并非防止碰撞”。事故发生至媒体报道前,田先生依然没有等到小鹏汽车的事故调查结果。

在保险的理赔过程中,郑州某小鹏4S店的服务也令田先生非常不满。田先生说,“刚拉到店里时说修好需要将近10万元,我后来拉着保险公司的人一算,又成了7万多元”。田先生不明白,为什么两次报价能有这么大的差距?

目前,田先生的诉求是:出具权威安全系统检测报告,赔偿因系统故障导致的保额差额及售后过失损失。那么问题来了,在小鹏汽车否认智驾出事故后,田先生除了找媒体投诉,又应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

律驰驾道观点

一、AEB系统辅助性与驾驶员责任

虽然自动紧急制动(AEB)系统作为一种先进的辅助驾驶技术,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行车安全性,但驾驶员仍需时刻保持警惕,随时准备接管车辆控制。AEB系统并非万能的,它只是一种辅助工具,不能完全替代驾驶员的判断和操作。这一点在本案中尤为突出,即使小鹏G6配备了先进的主动安全系统,但在面对逆行车辆这一特殊情况时,系统并未能发挥预期的作用。

此外,AEB系统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无法正常工作,如特殊天气条件、光线变化或遇到特殊障碍物时。因此,驾驶员在使用这类辅助驾驶技术时,需要特别小心,不能过度依赖,更不能忽视自身的驾驶责任。

二、事故责任认定的合理性

从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看,交警认定田先生因“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承担次要责任。这是因为无论车辆是否配备了先进的主动安全系统,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都应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车速,特别是在经过人行横道等关键路段时,更应减速慢行,确保行车安全。

田先生虽然对事故中AEB系统的表现感到失望,但也不能忽视自身在驾驶过程中的责任。驾驶员应时刻保持对车辆的完全控制,并对行车环境保持高度警惕。

三、司法鉴定的必要性

在本案中,田先生对小鹏汽车的回应表示不认可,并希望出具权威的安全系统检测报告。这凸显了司法鉴定在解决类似争议中的重要性。

通过司法鉴定,可以对车辆的安全系统进行全面、客观的检测和评估,从而确定系统是否存在故障或缺陷。这样的检测报告不仅有助于明确事故责任,还能为车主提供有力的维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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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驰驾道

简介:执业律师,致力于汽车领域法律解析、善于汽车纠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