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都知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国几乎所有的地区都允许在60岁之前,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的费用,直接是可以办理退休享受居民养老金待遇的按月领取,但实际上有一个地区出台了《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在办法当中明确规定,从2026年1月1日起,将调整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的政策。
这个地区就是海南省海南省明确规定了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从2026年1月1日起,将不再允许通过一次性补缴的方式,来实现60岁领取养老金的待遇,而是要继续逐年缴费,直到满足15年的缴费年限为止,才能够正常的去按月领取居民养老金,同时如果说你的年龄达到65岁,累计年限不满15年才可以选择一次性补交到15年。
这个规定清晰有效地说明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从明年开始也就是2026年开始,将不再允许一次性进行补交了,即便65岁以后可以一次性补交,但是对于参保人群来讲,实际上晚了这5年的时间可以说错过了一个黄金窗口期,那么也就意味着想要再一次性补交15年,想要在60岁领取居民养老金的待遇几乎也是不可能了。
有一个好处是,设置了过渡期,2025年底之前依然是可以补缴今年是2025年,也就是说,在今年的年底之前,自己如果到了60岁不满足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依然是能够选择一次性补缴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机会,而且更重要的是如果说你的年龄在45岁以后,才打算参保,那么很明显到60岁之前是无法满足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所以这一部分人群也应该选择尽快的补交相应的费用。
有了这样的缓冲期以后,那么至少在今年年底之前达到60周岁的人群是不需要考虑补交的问题,因为你还可以一次性补交,不会受到任何的影响,我们基本上都能够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你可以按照最低缴费档次来缴纳,也可以按照更高的缴费档次来缴纳,总而言之,都可以享受到一份按时领取到养老金的待遇。
如果要选择补缴,从什么时间开始补呢?有些人他可能有补交的意愿,究竟从什么时间开始补交呢?其实对于海南省内的一些城市和地区做了一些规定,比如说像海口市三亚市包括文昌市,补交的时间起点就是2009年。其他的地区补交的时间起点是2010年。还有一部分人群城镇户口的人群统一补缴的时间起点是2011年,所以这几个时间节点我们一定要注意。
综上所述补缴完成以后,基本上对于绝大多数人也都能够满足15年以上的累计年限,但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它也是遵循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基本原则。对于这部分人群来说,那么依然是有必要选择更长的累计年限,即便你满足了15年的缴费年限,还是有必要继续参保,因为这样的话才能够获得更高的居民养老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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