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不存在的“金银花蜜”违法吗?

秦楚客 2021-01-09 16:49:19

昨天秦楚客分享了一位养蜂人写的金银花蜂蜜不存在的文章,虽然“金银花蜜不存在”很多业内人都形成了共识,但是节操挡不住利益的诱惑,某些不良商家仍堂而皇之地销售“金银花蜜”。既然金银花蜜不存在,那市面上卖的金银花蜜是什么蜂蜜呢?肯定不是金银花蜜,而是别的蜂蜜,安上了“金银花”的头衔而已!《人民日报》官方微博曾发布“这些蜂蜜是假的,千万别买!金银花蜜:金银花花冠长且细,很难采到蜜”,“金银花蜜、玫瑰蜜、桃花蜜等八种蜂蜜根本不存在”等内容。

武汉某大学生万秀怡于2019年12月1日在购买在中百仓储超市藏龙岛店买了10瓶金银花蜜,共计花费588元,送给几位同学品尝后,他们均反映该蜂蜜从味道、颜色、价格各方面看起来都像是假货。后又查到《人民日报》微博的内容,于是将超市和蜂蜜企业告上法庭,请求退款并赔偿十倍于货款的金额。武汉市江夏区法院受理了他的诉讼。

中百藏龙岛店辩称,万秀怡提交的微博截图只能作为参考,不能据此认定销售的蜂蜜不合格。

神农公司辩称,金银花蜂蜜是公司常规产品,金银花蜂蜜经质检部门检验是合格的。金银花蜂蜜是存在的,徐万林著《中国蜜粉源植物》一书中有“金银忍冬花期6月。泌蜜丰富,蜜蜂爱采,对蜂群繁殖、修脾和养王有作用”等内容的记载。

武汉江夏区法院审理认为:《人民日报》并非蜂蜜相关领域的专业机构,不能仅凭其发表的博文认定金银花蜂蜜是否存在,更不能据此认定“金银花蜂蜜不存在”系众所周知的事实,且相关蜜粉源植物研究专著中对金银花蜂蜜亦有介绍,故万秀怡主张中百藏龙岛店向其销售假蜂蜜的证据不足,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万秀怡不服判决并向武汉市中院提起上诉。神农公司提交了五份该公司金银花蜂蜜产品的《检测报告》,以证明其生产的金银花蜂蜜质量合格。万秀怡认为不能说明产品本身属金银花蜜,达不到证明目的。

武汉市中院认为万秀怡除提交了《人民日报》微博上发布的一篇文章外,并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金银花蜂蜜无法生产并出售,亦无证据证明涉案蜂蜜不属于金银花蜂蜜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形,涉案蜂蜜产品有生产许可证号,神农公司也提交了部分金银花蜂蜜的抽样检测报告以证实产品合格,故万秀怡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证据证明,不予支持。大家看到没有,销售不存在的金银花蜜,即便是用别的蜂蜜冒充,只要这个金银花蜜符合蜂蜜国标,就合法。

我们看这个案件中,大学生万秀怡败诉的关键是,要证明“金银花蜜不是金银花蜜”太难了!虽然我们业内人士都知道金银花蜜不存在,但是要证明一个东西不存在难度非常大。多么滑稽可笑!不知道这个案件会不会给一些不良商家一些启示,开发一些“人参蜂蜜”“藏红花蜂蜜”“西洋参蜂蜜”等等蜂蜜,因为即便你怀疑这些蜂蜜不存在,也没法拿出直接证据证明,法官也不会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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