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用期发生工伤的现象并不少见。有的上班第一天就发生了工伤事故,让入职者和单位都猝不及防。如果在试用期发生工伤事故,责任究竟该由谁来承担?
这个问题需依据《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综合分析。
1、责任划分
劳动关系成立即受保障。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的一部分,员工自入职起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此,无论是否转正,员工均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同时,试用期间,用人单位有工伤保险缴纳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其工伤医疗费、康复费、伤残津贴等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所有工伤保险待遇(如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工伤保险条例》有明确的规定。

2、特殊情况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若未签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有工资发放、考勤记录等,员工仍可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后申请工伤认定。
员工过错导致。除非员工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情形,否则即使操作失误,用人单位仍需承担工伤责任。

3、维权流程
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申请;员工或其近亲属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同时要提供下面材料: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要保留存工伤现场照片、就诊记录、同事证言等,避免用人单位否认工伤事实。
试用期工伤责任核心在于劳动关系成立且用人单位是否履行参保义务。员工应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用人单位则需依法承担用工风险,避免因漏保或推诿导致更高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