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的一所中学里,就读于初一年级的小杰,出于“玩心”,偷偷将同班同学思思的椅子向后拉,导致思思严重受伤。这个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和讨论。近日,法院对这起事件做出了判决。
2021年9月的一天午休时间,小杰趁思思起身与前座同学交流时,偷偷将她的椅子往后拉出一定距离。思思坐下时,不慎坐空并仰倒,后脑勺碰到椅子,着地不起。随后,思思被诊断出颅脑外伤、视物模糊、双目视神经挫伤等。小杰的父母在事发后向思思的父母支付了部分治疗费用。
然而,在协商赔偿事宜时,双方并未达成一致。思思的父母以思思的名义将小杰及其父母和学校一并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杰的行为与思思的受伤存在因果关系。小杰在做出侵权行为时已12周岁,具有一定的判断能力,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带来伤害,却仍然为之,存在过错。因此,小杰应承担思思由其侵权行为产生的全部损失。
至于学校的责任认定,法院认为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事发时为午休时间,虽然每层楼仅由一名教官管理,但中学生入学时均已年满12周岁,具有一定的规则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并且学校老师在事发后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到校处理及陪思思就医。因此,学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判决小杰父母向思思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10万余元。小杰及其父母不服,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事件提醒我们,无论是在学校还是社会中,我们都应该尊重他人,遵守规则。对于未成年人的教育,除了知识的传授,更重要的是道德品质的培养和法律意识的强化。同时,家长和学校也有责任教育孩子们如何正确地对待他人,如何处理矛盾和冲突。
对于这起事件,我们也可以从中看到法律对于保护公民权益的重要作用。在面对侵权行为时,我们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对于那些违反法律的行为,我们也应该敢于揭露和抵制。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公正、和谐。
最后,我们要呼吁所有的孩子们都要做守法的小公民,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同时也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和学习如何在遇到危险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