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学考试压力下的中小学班主任行为抉择:禁止体罚,备选方案呢?

风起时创作 2021-01-23 13:06:58

中小学生面临着较大的升学考试的压力,家长普遍希望自己的小孩能够有好的学习成绩,进而考上好的中学、好的大学,所以希望中小学班主任能够对自己的小孩严格管教。

但是,家长往往又不希望自己的小孩受到任何打骂,当然教育界也是禁止体罚的。那么,需要严格管教而又禁止体罚的情况下,中小学班主任是只能选择辞职离开,还是可以有备选方案呢?笔者认为,是可以有备选方案的,那就是:采取严格管教而又尊重学生的温情教育的方式。具体从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第一,升学考试的客观压力决定了中小学班主任对学生严格管教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正所谓“严师出高徒”,中小学班主任本身就是一名教师,如果对学生没有严格要求,那么学生就容易因缺乏目标而导致在学业方面有所荒废。

而学业荒废之后,学生要想考上好的中学、好的大学进而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那就都只能成为空想了。

抛开升学考试不谈,单从学业毕业的角度来看也是需要严格管教的。如果学业荒废了,在中小学阶段的毕业会考当中可能都难以通过。

由此导致的拿不到毕业证的后果,意味着书白读了。所以,中小学班主任对于学生是很有必要严格管教的。

第二,中小学班主任需要对学生严格管教,并不意味着可以通过体罚的方式进行。

严格管教意味着高标准、严要求,但并不意味着可以通过体罚的方式进行。一方面体罚是教育界禁止的行为,另一方面体罚也难以达到应有的效果。中小学阶段学习成绩的提升,最关键的推动因素在于学生在学习方面具体投入了多少时间。正所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如果没有在学习上投入时间,也就难以产生学习成绩提高的产出。

而体罚不仅违规,而且并不必然导致学生在学习时间上投入的增加。所以,体罚不仅是需要禁止的,而且对于学生学习成绩的提升也往往不是有效的。

第三,中小学班主任对学生严格管教,需要和尊重学生有机结合,走温情教育的路线。

中小学班主任,在每学期中的某一固定节点,可以帮助学生一起订立他们的学习目标,并共同确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例如:可以在期中考和期末考当中立设立“全能优秀奖”和“单科优秀奖”,对总成绩及单科成绩排在班级前几名的分别予以奖励;设立“学习进步奖”,对进步明显的学生予以奖励。对在期中考和期末考当中学习成绩没有达到预定目标的同学,就按照当初和学生个人共同确立的惩罚措施进行。

由于先前在惩罚措施制定的时候充分尊重了学生的意愿,因此这时的惩罚措施的实施不仅更加符合学生的兴趣,而且也能使学生从中意识到今后提升学习成绩的重要性,从而促进今后在学习方面的时间投入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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