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路费咱们不能抢吗”?1993年漾濞县廖振云团伙抢劫杀人案始末

运鹏谈国际 2025-03-15 22:16:58



1993年3月14日17时05分,漾濞县上街镇淮安村下坝社农民全药亮来到漾濞县公安局报案称:“我继儿(继子)陈四代于3月8日下午到白羊村买猪至今未归,去向不明。今天上午我们在寻找陈四代时在白羊村白羊社地旮旯自然村下方的漾濞江边的河滩上发现两片血迹,血迹上还沾有毛发,我怀疑陈四代已经被他人所害,所以请你们公安局帮忙调查,找出凶手,为我继儿报仇!”

接到报案后,漾濞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窦玉恒副局长立即指派刑警队侦查员田树武、马永刚和杨健三人携带相关检验器材火速赶往地旮旯自然村的漾濞江河滩查看,经过化验,证实河滩上的血迹系人血——

90年代勘查野外现场的公安民警

在得到这一结果的报告后,漾濞县公安局李金才局长和窦宇恒副局长立即带着刑警队长郑明德、干警徐福华、周徐光、常青和李学武等人驱车赶来现场,并迅速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工作。

现场位于上街镇白羊村白羊社地旮旯自然村下方的漾濞江江边,血迹已经干涸,距离江水水线约50厘米的距离,血迹上面有少许毛发,血迹往西5米处的坡坝上方的小路旁边有一块被人为刨松的土层,将土层扒开后发现下面埋着大量被血染的“血土混合物”,上面放着一沓税单,税单系陈四代屠宰生猪和贩卖猪肉的纳税单据。此外,在周围的几块不规则的石头上也发现了血迹和毛发,和河滩上发现的血迹和毛发所测出的血型一致,基本可以人都是同一个人所留。

虽然此时陈四代依然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但是警方一致认为陈四代已经遭遇不测,但是大家找遍漾濞江下游和血迹附近方圆300米处的区域,均未能发现尸体。

走访群众得知:陈四代于3月8日17时携带2000元现金离家去白羊村买生猪,但当天没有买到合适的生猪,于18时离开白羊村步行返程回家,其行走路线正好要途经现场附近。

熟悉陈四代的人一致反映:时年38岁的陈四代干屠户已经有七八年的时间了,他平时为人忠厚老实,杀猪技术一流,深得周围群众的好评,从不和别人争执什么,因此并没有和谁结过仇。

正在杀猪的屠户

综合各方面走访信息和现场勘查结果看,警方认为陈四代此时已经被人杀害,被害的时间应该在3月9日晚上,案件的性质极大可能系图财害命。

由于陈四代在下坝社的口碑和人缘都非常好,因此他的失踪(被害)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众人出门、尤其是兜里头揣着钱的时候都是提心吊胆,因此大家都要求公安机关要尽快抓到凶手,早日将他们绳之以法,还大家一个安宁祥和。并且纷纷表示:只要人民警察有用得上他们的地方,尽管开口,下坝社人义不容辞,只要能把凶手给抓住,怎么着都行!

于是,漾濞县公安局现场成立以窦玉恒为组长的专案组专办此案。

专案组通过走访得知,3月8日陈四代离开下坝社的时候是和白羊村村民吴某一起走的,经排查核实,吴某在途中就和陈四代分道扬镳了,此后的行踪都有人证实,不具备作案条件。

在随后的一个星期时间内,专案组又陆陆续续排摸上来十几条线索,但经过核实被一一否定,案件的侦破工作一时间陷入停顿。

3月16日,下坝社的两个村民又主动向专案组提供了一条线索:3月8日下午,他们在白羊村地旮旯自然村背后的山上砍柴,一直砍到太阳落山天要黑的时候遇到地旮旯自然村村民陈林军领着一个外地人来到他们砍柴的地方,说是来摘橄榄,但始终却不见他们动手摘,而且观察到两个人的神色都非常紧张,盘桓了一会儿后这两个人就离开了,现在想起来行迹非常可疑,就来报告了。

专案组前往地旮旯自然村查实:时年17岁的陈林军是该村有名的“街溜子”,长期不务正业,成天和一帮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干一些敲诈勒索“保护费”、小偷小摸甚至拦路抢劫的勾当。

勒索“保护费”

陈林军的母亲杨某某证实:3月8日中午,陈林军领着两个外地来的小伙子回家吃了午饭,下午他们三个就出去了,一直到3月9日上午才回来;陈林军的姐姐陈某某证实:3月10日上午陈林军和那两个外地回来时每人都穿着一套簇新簇新的衣服,问他们衣服哪里买的,他们说是在下关买的。

专案组随即对那两个外地男青年进行调查,结果查实其中一人是时年17岁的河西乡河西村车站社人邹富强,另一人是时年18岁的河西乡下街村人廖振云,两人都是本村有名的“街溜子”,平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和陈林军臭味相投,三个人经常聚在一起偷鸡摸狗、勒索弱小。

3月17日上午,专案组在漾濞县公安局会议室里召开案情分析会,一致认为陈林军、邹富强和廖振云三人和陈四代被害有直接关系,必须立即对他们三个采取强制措施。

但是目前专案组手中并没有实锤证据,大张旗鼓的去抓人肯定是不行的——

于是,刑警队郑明德队长带着田树武、徐福华等人穿便衣在河西乡四处查找陈林军的下落,几经查找最终在金牛村上龙坎河社找到了陈林军,当即以调查之前的几起敲诈勒索案为由将他秘密传唤至漾濞县公安局,一个17岁就已经进公安局就像回家一样的年轻人自然抗是知道“大记忆恢复术”的“威力”,在侦查员将有人目击到陈林军、邹富强和廖振云三个出现在杀人现场附近的证词摆在他面前时,陈林军就把自己和邹富强、廖振云一起抢劫并杀害陈四代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3月18日,专案组在太平乡林业站抓获了廖振云,在河西乡河西村车站社抓获了邹富强,在得知陈林军已经招供后,两人也没有反抗,对三个人结伙抢劫并杀害陈四代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3月8日中午邹富强和廖振云来到陈林军家中玩,在吃了午饭后,廖振云提议外出游玩,但陈林军说没有路费怎么办?廖振云表示:“没有路费咱们不能抢吗?”

于是,三人在午饭后就外出寻找抢劫目标,至19时左右,三人在现场附近的漾濞江边闲逛时,看见陈四代从白羊社至下坝社的小路处经过,陈林军冲着陈四代喊“站住”,但陈四代根本就不予理睬。血气方刚的陈林军认为陈四代瞧不起自己,当场火了,他认识陈四代,知道他是杀猪的,于是就对廖振云和邹富强说:“这人是杀猪卖肉的,身上肯定有钱!”

随即,廖振云和邹富强立即和陈林军一起冲上前去将陈四代拦住,不容分说上来就是一顿拳打脚踢,陈四代莫名其妙的挨打,只能跪地求饶,但三个年轻人就是不为所动,依然拼命的打。陈林军还觉得不解恨,突然捡起一块石头猛击陈四代的头部,将他打倒在地;陈四代倒地后挣扎着爬起身来,又被邹富强一石块再度打倒在地,并昏迷了过去。

随即三个人对陈四代进行搜身,从他身上搜出1960元的现金,这时廖振云见陈四代的身体还在动,于是就说:“接着打,打死了算!”

接着,三个人就分别拿着石头对陈四代的头部继续猛砸,最终将陈四代活活打死,尸体被抛入漾濞江中——

漾濞江

……

专案组随即组织力量在漾濞江下游进行打捞,最终在3月22日将陈四代的尸体成功捞起。法医检查时在陈四代的头部发现了钝器伤二十余处,总共造成八处粉碎性骨折,其死状惨不忍睹。

至此,本案告破。陈林军、廖振云、邹富强三人因抢劫杀人罪被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处陈林军有期徒刑15年,邹富强无期徒刑。

而年满18岁的廖振云原本难逃一死,但在审讯过程中廖振云的家属出示了廖振云的出生证明,按照出生证明上的时间,廖振云还有三个月才满18岁。虽然在那个年代运作关系搞一张出生证明并不是难事,大家心中心知肚明。但最后廖振云还是逃过了一死,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1997年之前未成年人是可以被判处死缓的)。

换句话说,三个杀人犯全部逃脱了死刑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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