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拍房在司法拍卖后,一拍二拍均流拍后,就会进入变卖阶段,为期60天。当60天的变卖期结束,房产仍然没有被拍下后,就有会协商以物债偿。
什么是以物债偿?
顾名思义,就是“以物抵债”。如果60天变卖公示期结束后,仍无人购买,法院可询问债权人是否接受以流拍价抵债。同意则法院出具裁定,抵债物所有权自裁定送达时转移,无需债务人配合过户。若拒绝,法院将解除查封并退还财产。
“以物债偿”会存在什么争议 ?
利益平衡难题:抵债价格通常低于市场价,可能损害债务人或其他债权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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