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坐在那个驾驶员的位置,我坐在副驾驶室,然后他就要求和我发生性关系,我没有同意,他就用右拳打到了我的面部,警方立案后检察院却打电话告诉我:决定不起诉!理由是打人者存在正当防卫的可能性”!

近日,山东威海一女子刘妮(化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己因拒绝和前男友在车里发生性关系,被前男友打成轻伤二级,警方立案后当地检察院却对打人者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刘妮透露,前男友唐某某是崮山镇人大副主席,2023年6月份分手后唐某某找借口把她约到某处地下停车场,然后在提出要在车里和她发生性关系。

见前男友提出这种荒唐的要求,陈妮感觉很无语,所以当场就拒绝了!唐某某被拒绝后恼羞成怒,二话不说挥拳打向了刘妮的面部。
据刘妮提供的伤情鉴定结果显示,其伤情已经构成了轻伤二级。

2023年7月份,威海市环翠区公安分局将此案移交检方审查起诉,打人者唐某某涉嫌的罪名是“故意伤害”。
近日,环翠区检察院给受害人刘妮打电话称,由于唐某某存在正当防卫的可能性,所以决定不起诉他,案件退回警方,以后要是有新证据了再提交。

检方的意思很明确:是刘妮先动手打的唐某某,唐某某是出于自卫才还的手,可是刘妮说:我并没有动手打他,我无法接受这个处理结果。


对此,媒体记者致电了当事人唐某某,其以开会忙为由拒绝回应此事,崮山镇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员则告诉媒体记者,唐某某目前仍在职。
“威海检察”评论区沦陷
单纯的想知道,打人者是什么原因不被起诉?求解惑。

请给我们普法一下,什么样的情况轻伤二级可以不起诉的?

今天才知道,原来强奸未遂打人了以后,不予起诉是因为还存在正当防卫的可能性。涨见识了!

拒绝发生关系,把人打伤了可以不起诉吗?
最后女子因为拒绝和前男友发生性关系,被前男友打伤,前男友却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不予起诉,这种事还是第一次听说。
从法律角度分析,双方在实力悬殊的情况下,强势一方是不存在正当防卫的,比如一个小孩去打大人,小孩能对大人构成什么威胁呢?大人还手了就是故意伤害。

况且刘妮说,自己根本没有动手打唐某某,而且是唐某某先“挑事”的,那么唐某某是怎么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刘妮有伤情鉴定证明,唐某某有证明吗?
其实这件事很容易查清楚,公布行车记录仪就行了!
关于此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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