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青所犯之罪有哪些?列举出三大罪行,每次开庭她必做哪件事?

等会育儿 2023-04-29 16:32:55

于1976年的10月之时,发生了一件极为大快人心之事,曾经蠹国害民的“四人帮”终于被华国锋、叶剑英等老一辈革命家奋力“粉碎”了。此事正式公布后,很快引起全国人民的欢腾、庆祝。

自此以后,各地百姓对关于审判“四人帮”的主犯人员一事更加关注,纷纷好奇该对江青女士如何判刑,而且江青所犯之罪究竟有哪些?

众所周知江青女士既是毛主席的第四任妻子,亦是“四人帮”的主犯之一。在十年特殊时期,她和张春桥等一伙人犯下罪责滔天,如今姑且列举出其中三大罪行,亦是足以判她死刑。

根据当年涉案人员回忆讲述,江青的第一条罪行是诬陷。据悉当年被江青诬陷的人很多,其中还有不少曾在她身边工作的人。

例如江青的第一任机要秘书阎长贵,他自1967年 的1月之时被调任到江青身边工作,期间一直做事勤恳、工作尽心尽力,专门负责替江青处理文件、信件。

然而即便如此,性格乖戾暴躁的江青却总是对他不满意,经常为了一点小事对他随意责骂。

有一次,阎长贵在处理全国来信时,发现一个署名为“江青”的来信,她在信中称自己也叫江青,从事演员工作,希望能得到江青的保护,以免受到冲击。

当时阎长贵以为她们认识,于是特意将这封信送到江青的办公室,还特意写了一个小纸条提醒她。

然而没想到就是这么一点小事,却给茫然、无辜的阎长贵带来长达7年的牢狱之灾。

在送完该信件后的第二日上午,江青亲自把阎长贵叫过去大骂一顿,不久后又将他关押了起来。

当时阎长贵被江青扣上的罪名是“用虚假材料陷害同志”,此后一直被关在狱中整整7年,直到1975年的5月才被释放出来。

除此之外,江青的第二条罪行是敛财!当年她利用身边之便利,在十年特殊时期,经常去北京文物管理处索取各种贵重文物,对外就解释说是文化鉴赏、文化爱好。

江青的第三条罪行是铺张浪费、劳师动众。于1971年的7月之时,江青突然来了兴致,想要去山东青岛游玩一番。

当时为了方便,江青居然还调来了专列开往青岛。她的此次出行又并非为公,如此大张旗鼓、铺张浪费,此举实在是造成了极大的人力、物力浪费。

然而江青对此却不以为然,在从青岛返回北京的时候,她照样调来专机送她,可见去爱慕虚荣、铺张浪费的奢靡作风。

以上种种行事作风,可见江青当年所犯之罪到底有多深?不过令人不解的是,江青每次开庭前,她必须会做一件事,到底哪件事呢?

原来,江青一生极其爱美,即便是到了身陷囹圄、押送法庭时,她仍旧坚持在开庭前将自己梳洗穿戴整洁。以便给世人留一个好印象、好形象。然而不管她如何做,一切都已经为时已晚。于1981年之时,江青被最高法院判处死刑,后来又依法改为无期徒刑,至此将终身孤老到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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