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竟然不支持当庭播放第一被告找领导给李圣律师打的电话录音,这是什么梗?北京的法院也按照“三常”断案吗?

越来越发现丁法官的与众不同,拒绝原告要求摘下行凶者口罩以辨认其人真假的申请已经震惊了世人,你连原告提交的录音证据也拒绝当庭播放,你是想拿回家自己听吗?
王某自己说她找领导给李圣律师打过电话,还有电话录音,并且,这份录音作为证据已经提交到法庭上了,但是,李律却从来没有听过这段录音。
所以,为验证第一被告说话的真假,李律要求当庭播放录音,在李律看来,自己的要求一点也不过分,庭上本就应该对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第一被告王某既然说有这样的一段录音,不管其目的何在,首先应该确定这段录音的真实性,丁法官确定了吗?

李律说自己提的要求,法官根本就没有搭理他这茬,现在问题来了,王某所说的这段录音存在吗?王某说她已经把这段录音提交到法庭了,法庭不支持当庭播放录音怎么让被告信服?
如果王某所说的录音不存在,那么,王某就是在说谎,这是赤裸裸的在公堂上说谎,其性质等同于作伪证,法庭不支持播放王某口中的录音,也没有说这段录音是否存在,那么,现在如何认定呢?
如果王某说的录音存在,法官为何不支持当庭播放呢?这样对证据进行质证,也可判定证据的真实性,受害人李圣可能也有话要辩论,法官直接撇开了这茬目的何在?这是不是剥夺了李圣的辩论权呢?

如果王某所说的录音不存在,而法庭又不支持被害人李圣当庭播放录音的要求,这不就等于纵容了王某庭上说谎吗?法官是否失职呢?
作为一个职业律师,李圣不能理解法官的行为,而同样作为职业法官,丁某怎么解释自己的这一行为呢?真的可以不质证被告的证据吗?
被告提交的这段录音证据目的可能是证明她和李圣有代理方面的经济纠纷,也就说她想证明自己和李圣是有矛盾的,这样就可以说明王某背后没有人指使,雇凶打人完全是自己主意,是这样的因果关系吗?

那么,如果这段所谓的录音不存在,或者它不能证明被告王某和李律之间有矛盾纠纷,公诉书上所谓的王某和李律的经济纠纷也就不存在了。
况且,李律在庭上多次要求被告王某等拿出委托代理协议,或者,代理缴费清单,被告王某等均不能提供证据,而且,李律自己检索律所所有案件,无论是他本人,或者律所里的其他人,均没有发现有和王某等被告有过代理协议,如此他们之间怎么会有的矛盾点?

李律自己陈述,他和第一被告王某居住在不同的城市,王某居住在陕西,李圣在北京,两者相差千里之遥,生活中又无交集,平素不认识,两者之间怎么产生的经济纠纷?

很明显检方没有查清行凶者的作案动机,行凶拍视频发给“东家”,这个最终的“东家”是谁?种种迹象显示这是有预谋的团伙作案,已经有不少知名律师分析行凶者的作案动机了,他们相信王某背后有指使者,所以,法庭不支持当庭播放王某所说的录音的行为令人费解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谈论!
坚定不移支持许姚追查真相!真相不出我们不散!!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余华英已伏法毒心知必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