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男子34.5万全款买车,付款后4S店迟迟不交车,还有各种理由

雪峰说法 2023-09-13 17:38:53

河南洛阳,王先生花费345000元,购买一辆丰田汽车,商家承诺一周内交车,然而11天后,王先生仍未拿到车,因此他向商家提出投诉,商家:这有一辆试驾大众,你可以开回家先用!王先生无法接受这个提议,找来调解员曝光此事。

(案例来源:新闻报道)

王先生是名城市白领,之前曾有一辆老车,开了很长时间,积蓄慢慢丰厚后,他很想换一辆新车,经过朋友的建议,他最终选择购买丰田。

打定主意买车后,王先生来到4S店,店员十分热情地接待他,经过一番挑选和试驾,王先生选中一款价值34.5万的丰田皇冠陆放。

由于店里没有现货,王先生无法直接提车,但他着实很钟意这款丰田,便要求对方尽快交车,经过协商,商家表示,付款后一周左右就可以提车。

王先生支付34.5万全款后,与4S店签订合同,7天时间很快过去,王先生已经等得有些不耐烦,却始终没收到商家的任何消息。

不是说好的7天吗?为何迟迟不联系?付款后的第11天,王先生彻底坐不住了,他决定找商家寻求解释,却遭到对方不理不睬的态度。

王先生到店后,商家并没有解释延误交车的原因,只是提出让他先开试驾车,而所谓的试驾车,只是一款十分便宜的大众,这让王先生无法接受。

明明是全款购买一款高档新车,却被临时替换成低端试驾车,这个方案显然不可取!

店家见王先生拒绝,请他耐心等待,王先生又等待几天后,发现事情有猫腻,因为车子的手续已经齐全,连保险都已购买,可店家还是不愿交付。

王先生决定寻求调解员的协助,调解员赶到现场后,王先生向他们讲述了自己的问题,并重点提出商家承诺7天内提车的约定。

调解员直接找到商家的负责人,负责人称,他们已经与王先生约定好今天提车,可王先生表示,他从来没有接到这个提醒,完全不知道自己应该今天来提车。

调解员询问负责人,为何之前不让提车?负责人解释称,之前客户提供的资料不全,当调解员追问哪些资料不全时,对方无法给出解释,只是含糊其辞地说:现在资料已全,没必要再深究!

王先生也没有时间去理会这些细节,因为他相信商家已经允诺他提车,调解员也提醒商家,尽快办理所有手续,以确保王先生能尽快得到新车,商家最终答应将加快办理各项手续。

那么,此事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

1.商家是否构成违约?

双方合同中约定,商家应在客户付款后1周左右提供新车,可他们却未按商定时间履行合同,已经涉嫌违约,虽然1周左右有点宽泛,但11天比预定的确实要长。

如果商家有正当理由,可以向客户解释说明,可本案中的商家不给任何解释,只是提出试驾车方案,导致王先生的经历非常不愉快,此种行为应该引起注意。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可本案中的商家,没有采取补救措施,积极协调新车,而是准备让他先开试驾车,显然不是解决问题的态度,在没有先行告知的情况下,商家不能要求顾客开试驾车。

民事活动中必须遵守诚信原则,商家让客户开试驾车,会让客户承担任何额外的风险,属于违约行为,王先生可以根据合同主张违约责任。

2.商家的这种行为是否属于欺诈?

要想认定欺诈,必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1)主观上有欺诈故意;(2)客观上有欺诈行为;(3)因欺诈行为致人陷入错误认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3倍,且不得少于500元。

本案中,王先生支付34.5万购车款,若认定为欺诈,可以获赔103.5万,但若想要这笔巨额赔偿,举证责任完全在王先生身上。

从最终结果看,王先生虽未能及时拿到车,但在调解员介入后,事情还是得到比较妥善的解决,很难认定4S店有主观欺诈故意,这也是4S店套路多多的原因!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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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峰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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