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征征:在法与情之间架起一座桥

京法网事 2025-04-17 23:12:41

“调解不是妥协,而是在法治框架下重构利益平衡的求索。他总是这样言传身教。”谈起北京三中院立案庭法官徐征征,他的法官助理给出了这样的评价。

近年来,徐征征承办民商事案件5000余件,其中一审案件调解率达到37.63%。翻开他的笔记,上面记录着不同类型案件的调解方案。谈起调解的秘诀,徐征征笑着说出了清代诗人郑板桥的诗句:“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

在“废墟”上种下希望

在徐征征审理的一起劳动纠纷中,某科技公司因经营不善陷入债务危机,现金流出现断裂。因拖欠员工的工资,员工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了法庭。

一审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员工工资后,公司又上诉至北京三中院。接手案件的徐征征了解案情后发现,案子的法律关系并不复杂。但是,如果简单维持原判,企业很可能陷入资不抵债的局面,员工更难拿到相应待遇。

为了避免一案结却多案生,徐征征做出了判断——展开调解,或许比直接判决效果更好。员工与企业互不信任,就分时间分地点展开多次调解;双方对方案不理解,就把冰冷的法律条文掰开揉碎,“分期支付既能保住企业经营,又能让员工拿到全款,这是活水养鱼啊。”

在最终达成的“阶梯式还款方案”里,也暗藏着法官的细腻:首期案款发放日定在结案前,让员工吃个定心丸;最后一期则设在春节前,让员工过个安心年。

巧解连环诉讼“扎心锁”

2023年深秋,某科技公司与离职员工陷入连环诉讼旋涡。员工和公司之间因不同事项相互起诉,一起案件已进入二审庭审阶段,另一起案件还在上诉移送中。

作为二审案件的承办法官,徐征征在与双方沟通时了解到,其实公司与员工都有调解意愿,却又相互顾忌——员工怕公司签完调解书后,在另案中继续追究责任;公司则担心员工拿到赔偿后,不放弃另案中的既得利益。

充分研判后,徐征征找到了破解之道——如果两起案件能够一同调解,案件解决或许能够进入快车道。于是,徐征征主动与一审法官联系上诉移转情况,并和二审法院立案部门同事沟通,加快推进另一案件的上诉程序。

在后续的调解中,公司与员工通过法官的开解,进一步缓和了矛盾,双双选择包容与理解,最终达成大家都能接受的可行调解方案,费时费心费力的连环诉讼也就此画上句点。

用法治撑起一把伞

“俺们不怕打官司,就怕等不起啊!”2024年的冬天挺暖,几位农民工的心却寒凉。他们先后给徐征征打来电话,语气中满是焦虑。

在他们陷入的欠薪纠纷中,案件本来没有争议,而建筑公司却执意提起上诉。这样一来,即便农民工二审胜诉,建筑公司给付薪金的时间也会被延后。

徐征征知道,农民工们被拖欠的不仅是工资,更是孩子开学的学费、老人看病的救命钱。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他多次跟公司进行沟通,从情理法的角度不断调解。

“今天咱们不谈调解,先算两笔账——一笔是法律账,一笔是良心账……”五次调解中,他既是法官,又是财务顾问,既定分止争,又帮企业制定工资优先支付方案,最终所有农民工都快速及时地拿到了欠付的薪水。

扎根审判一线15年,在徐征征办理的大部分调解案件中,没有惊天动地的案情,但他始终全情投入,以对人性冷暖的体察尽力抚平当事人的“生活褶皱”。他始终相信,司法者的心始终是炽热的,裁判能分出胜负,而调解能创造生机。

“该雷霆时雷霆,该润物时润物。案结不是目标,事了才能解开心结。”徐征征说。

供稿:北京三中院

编辑:张竞丹 刘宇航

审核: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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